被大學生女兒討要撫養費 父親成乞丐流浪3年

江南


女兒說對父親的恨源於他對母親的傷害;
       父親說他理解女兒告他是情非得已。
       一紙訴狀後,女兒上大學,父親成乞丐;
       撫養費案子這樣判,是拯救了家庭還是毀滅了親情?

父親失去了勞動能力,同時結束了他生命中的第二次婚姻

1990年,李偉與孫秀珍離婚時,李雪松12歲,被判給母親撫養。其餘3個孩子,由父親李偉帶。

李偉現年55歲,是黑龍江省鐵力市麵粉廠的一名下崗職工,原籍江蘇贛榆縣。1977年,喪偶的李偉扔下兩個孩子隻身闖關東來到黑龍江鐵力市,不久便在鐵力麵粉廠找到了工作。

李偉與孫秀珍結婚時向孫秀珍隱瞞了已婚並育有兩個孩子的事實。紙包不住火,孫秀珍後來得知真相時大發雷霆,並堅決反對李偉將老家的兩個孩子接來團聚。從此,兩人心生間隙。

1978年,李偉的第三個孩子李雪松降生了,喜得女兒。就在這一年,李偉不顧妻子阻攔回江蘇老家接回了兩個還未成年的孩子。妻子見狀,與李偉大吵大鬧,甚至以死相逼。1979年,李偉第四個孩子李吉鵬又呱呱墜地,6口之家,這沈重的負擔著實壓得他喘不過氣來。這期間,李偉所在的單位不景氣,效益不好,經常開不出支來。為了維持生活,工作之餘,李偉透支體力,掙錢養家餬口。1983年,麵粉廠挂面車間突然失火,在救火過程中,李偉不慎從二樓摔下,導致腰椎壓縮性骨折,從此喪失了勞動能力。

1990年,因家庭貧困,夫妻感情不和矛盾激化,李偉與孫秀珍離了婚。

生長在單親家庭中的李雪松聰穎懂事,學習成績一直很好,性格倔強的她在與母親相依為命的日子裡,無論遇到多大困難,從未找過父親李偉。

初中畢業,她考上了瀋陽市鐵路衛生學校,然而,因籌不到學費,她忍痛撕碎了那張錄取通知書。

通過親戚之口,李偉得知女兒因沒錢交納學費而輟學,甚感惋惜。當時,李偉開了一家小吃部,生意尚可,他對那親戚說:"今後,雪松要是考大學,我一定供她!"

1997年,李雪松高考落榜了,她又連考了兩年。1999年8月,李雪松終於收到了佳木斯大學的錄取通知書,母女喜極而泣。然而,高興之餘,李雪鬆開始為巨額學費發愁,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她硬著頭皮找到了已經成家的父親。父親對她說:"挺好啊,考上了!"之後,就閉口不提錢的事。父親的沉默令李雪松壓抑窒息,對比之前父親對親戚的口頭承諾,她鼓足勇氣向父親提起交納學費的事。沒等女兒說完,父親便發話了:"我現在也挺難,小吃部不掙錢,早就不幹了,現在我又新成了家,手頭挺緊,要是有錢,我能不給你拿嗎?"臨了,李偉還是背著妻子悄悄將家裡僅有的2300元錢塞進女兒手裡。然而,這點錢與3萬多元的巨額學費相比只是杯水車薪,根本解決不了問題,怎麼辦?

既然好說好商量父親不願拿錢,那麼,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1999年10月13日,李雪松一紙訴狀將父親告上法庭。

法院的一紙判決,讓父親無家可歸

李偉怎麼也不願相信,就在他將2300元錢交給女兒的第二天(1999年10月14日)女兒便向鐵力市法院遞交了起訴書。與此同時,法院批准立案,接著就開庭審理,弄得李偉手忙腳亂措手不及。

法庭上,李雪松準備了長達3萬字的陳述詞,說到傷心動情處,她聲淚俱下:"母親是世界上最偉大的母親,經歷了那麼多的生活磨難,離婚後含辛茹苦把我拉扯大,並一直支持我上學,要不是母親的堅持,要不是想學成之後報答母親,我早就放棄了上大學的機會了。"接著她便回憶十多年來與母親相依為命的坎坷經歷,她說希望這些能喚醒父親的良知,讓父親自省一下自己究竟錯在哪裡。李雪松最後道出了她的矛盾心理:"不管怎麼說,你畢竟是我的親生父親,做為女兒,本不該這樣絕情,但我也是被逼無奈,無錢上大學,我的一生就毀了……"

與痛哭流涕的女兒相反,坐在被告席上的李偉卻出奇得平靜。他當庭陳述:"我與其母離婚時,李雪松已判給其母撫養,4個孩子我撫養3個,撫養教育費各自承擔。我本人因公致殘,又是特困職工,單位不給我開支,沒有其他經濟來源,僅靠出租房屋勉強維持生活。另外,李雪松已經24歲了,基本具備了獨立生活的能力與條件,而不應完全依賴父母。因此,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我已不再有義務支付女兒的撫養費及教育費。"

1999年12月10日,鐵力市人民法院下達了民事判決書:"原告之母與被告雖然離婚但對女兒都有撫養教育義務,李雪松上學費用3萬元,其父母應共同承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的規定,判決被告李偉付給原告李雪松教育費15000元。"

手捧判決書,李偉老淚縱橫。

因李偉無錢支付女兒的巨額教育費,李雪松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1999年9月12日,法院對李偉77平方米的磚木結構的房屋及77平方米的地下室以21500元變賣。李偉一家淨身出戶,妻子無法忍受如此"執行",扔下剛滿1週歲的孩子離開了李偉。

李雪松終於如願以償交了學費邁進大學的校門,李偉卻抱著幼子流浪街頭,靠乞討度日,一提這些李偉淚水漣漣:"沒承想親生女把我告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從此,流離失所的李偉父子踏上了充滿艱辛的申訴之路。

官司背後的隱情

李雪松為何一定要將父親告得妻離子散?時隔3年,李偉父子的近況又如何?筆者為此進行了深入採訪。

筆者:你為什麼一定要起訴父親?

李雪松:我認為那不是一個父親所做,所以對他的恨就增加了。

筆者:20多年來,父親給你最初的記憶是什麼?

李雪松:一想起他,便想起可怕的一面,想起暴力。記得1990年他與母親離婚時,他懷疑母親與法院的人怎麼怎麼,說我看見了,就給我錄音取證,可我真的沒看見,所以我根本不會說。他就打我,我哭了,他讓我憋回去,逼著我說一句他錄一句,整整錄了一個晚上,連我家的鍋蓋都打裂了,那是我長這麼大記憶最深的一次。

筆者:父親有沒有對你好的一面?

李雪松:沒有,我從未從他那裡得到過父愛,因他與母親感情不和,經常吵架打仗,我的童年是在吵罵與恐懼中度過的,小的時候以為父親都是一樣的,等長大了我才漸漸感到,別人的父親與我的父親真的不一樣,可以這樣說,家庭暴力給我幼小的心靈造成了難以磨滅的傷害。正是這種暴力的傷害,我母親離開了他。因此,我對父親的恨主要還是他對我母親這麼多年的傷害,當時恨得太深了。

筆者:父母離婚時,你留戀父親嗎?父親有沒有再來看過你?

李雪松:離開父親,我有一種解脫的感覺,記憶中他從未看過我。

然而,李偉的敘述卻與女兒大相逕庭。

筆者:你對女兒的感情如何?打過她嗎?

李偉:誰的孩子誰不愛呀,我嬌慣孩子是出了名的。當時家裡蓋房子,她的哥哥姐姐都幹活,她年紀小,我不讓她干,怕她累壞了。上學後,我都用自行車馱她去學校,有時還領她出去玩,照相,小女孩愛美,一聽說照相高興得不得了。在我5個孩子當中,我最疼的就是她,每當她有個頭疼腦熱,我就抱她去醫院打針買藥,什麼時候她徹底沒事了,我這顆懸著的心才落地。離婚後,我想女兒有時整夜整夜失眠,實在忍受不了就去看她,還給她買新衣服。我總想,雖然離婚了但孩子是無辜的,我真的不想因離婚而傷害女兒。我知道女兒恨我是有原因的。她說我用鍋蓋打她,壓根沒這事,我從沒動手打過她。

筆者:你與前妻是什麼原因分手的?

李偉:主要是性格不合,導致感情淡漠,不得不分道揚鑣。女兒說我經常打她媽,這我不承認,但我確實打過她,那是分手後,在法庭上她說我經常打她,可我沒打,我覺得冤枉,後來見面時,我就打了她兩個耳光,就這樣。

筆者:女兒將你告到今天這個地步,你恨她嗎?

李偉:說句良心話,我不恨她。女兒有她的難處,我真的沒錢,如果我有錢,我不會讓女兒為難,我會供她將大學念完,她畢竟是我們老李家的第一個大學生。女兒是無辜的,她也是被逼無奈,她的本意不一定是將我逼上絕路,只是後來事態發展的結果出乎她的意料。因此,無論發生什麼,她永遠都是我的女兒。我認為,鐵力市人民法院判決不公正是造成我流浪街頭的主要原因,所以我一定申訴到底,讓法律還我公正。

筆者:三年的流浪乞討生活你一定遭了不少罪吧?

李偉:別提了,一提這事眼淚嘩嘩的。由於法院強制執行將我的住房作價賣掉,妻子一氣之下離開了我和年僅一歲多的兒子,我的三子李吉鵬也因此離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一個原本好端端的家就這樣四分五裂。因無家可歸,我便抱著年幼的小兒子沿街乞討。1999年12月,我們流落到省城哈爾濱,我白天頂風冒雪沿街乞討,晚上住在四處漏風破舊廢棄的房子裡。一次孩子凍感冒了,高燒不退昏迷不醒。我嚇壞了,連忙抱他去醫院,醫生說孩子燒出肺炎,如不住院治療就有生命危險,我一聽連忙給大夫跪下了,聲淚俱下訴說自己的不幸遭遇。醫生感動了,答應免費給孩子治療。孩子漸漸好轉了,我卻著急上火病倒了,可我不能倒下,看著小臉凍得發紫的孩子我連死的權利都沒有。於是我掙紮著坐起來,把孩子抱進懷裡用我的體溫給他取暖。一次,我在哈市道外太古街乞討,我一邊說著"恭喜發財"一邊作揖乞討,一個五大三粗老闆模樣的人,厭惡地看了我一眼,像轟狗似地吼道:"滾!我看你純粹是裝的,你懷抱的孩子是不是偷的?"他見我不動彈,便飛起一腳將我從台階上踢下,過了好久,我才慢慢從雪地上爬起來,門牙磕掉三顆,雪地上都是血,我可憐的孩子摔出老遠,大哭不止。我爬過去抱起孩子,仰天哭喊:"老天吶,你睜睜眼吧,我一個要飯的惹著誰了!"三年了,我們就是在這樣屈辱的經歷中走過來的。

撫養費案件這樣判合不合理?

審理這起民事案件的鐵力市人民法院主審法官萬發亮認為:"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有關規定,離婚後,父母仍有對子女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因子女患病、上學等實際需要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