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將"選出"中共新一屆最高領導機關

中共政治局全體會議決定十六大自十一月八日起舉行,十六大是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的簡稱,而全國代表大會則是中共最高領導機關,具有修改黨章、選舉中央委員會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等重要職權。

至於中共最高領導層政治局及其常委會、中央軍委、總書記等,將會在十六屆一中全會選出。

按中共十五大黨章第十九條規定,全國代表大會的職權包括︰

一、聽取和審查中央委員會的報告。

二、聽取和審查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報告。

三、討論並決定黨的重大問題。

四、修改黨的章程。

五、選舉中央委員會。

六、選舉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在每屆黨代會舉行之後,中共都會隨即舉行該屆第一次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

  按十五大黨章第二十二條規定,中央委員會全體全議選舉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和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必須從政治局常委中產生。政治局及其常委會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中央委員會職權。

  中央書記處是政治局及其常委會的辦事機構,成員由政治局常委會提名,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

  總書記負責召集政治局會議和政治局常委會議,並主持中央書記處的工作。

  此外,備受外界注意的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組成人員,也由中央委員會決定。

  所以十六大及十六屆一中全會,將決定中共最高領導層重要人事及路線,因而深受各界矚目。

  至於十六大的會期是否延期的問題,按照中共十五大黨章規定,全國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如無非常情況,不得延期舉行。

  十五大是在一九九七年九月舉行,依理十六大也應在九月舉行,但由於今年中共總書記江澤民預計在十月下旬出訪美國,並參加APEC非正式領袖會議,中共如將之視為「非常情況」,使十六大會議稍加延期,可不算違背黨章,反正解釋權操在中共中央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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