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妹自稱著「迷」跨海賣淫

中時報臺北報導 今年以來,各地連續傳出多起大陸妹供稱在大陸遭人下藥迷昏後送到臺灣賣淫的案例,警方懷疑是人蛇集團從「假結婚真賣淫」到「坐桶子」鐵殼船偷渡,改為設計下藥方式,以「免費」取得大陸妹;或是人蛇集團想出的新供詞。警方已注意這種新型犯罪手法,將循線調查。

 前天有五名大陸妹向臺北市警局萬華分局自首,供稱遭人以「可樂」迷昏後送到臺灣賣淫。基隆地區昨日也傳出,二名未成年大陸少女供稱,在大陸福州市逛街時被人以吹香菸方式迷昏後送臺灣,遭拍攝裸照並逼迫賣淫。

 今年以來,萬華警方已三度查獲類似案例。第一起案例,大陸妹供稱在搖頭吧內被騙服下「搖頭丸」,清醒後已身在船上。此後,警方查獲大陸妹賣淫案例中,供稱遭人下藥迷昏被迫來臺從娼的,就比假結婚或偷渡來臺「志願」賣淫者還要多。

 警方說,大陸妹的「新說法」,不排除是人蛇集團「指導」的,讓大陸妹以被迫賣淫的無辜「被害人」姿態,試圖撇清關係、減輕刑責,甚至獲得免費遣返的機會。

 警方表示,實情為何,還待深入調查,不過,可以肯定的是,不管大陸妹以何種方式來臺賣淫,他們被查獲時,身上多半毫無分文,因為應召站業者通常會以抵扣人蛇仲介費、生活費、保護費等千百種理由剝削大陸妹。以萬華分局前日查獲的五名大陸妹自首案例,五名大陸妹的身上沒有新台幣,只有數百元大陸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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