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被拒延期中國學者興訟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持有合法有效的中國護照的中國憲法學者陳小平最近向中國最高權力機構全國人大提出憲法訴訟,請求全國人大以適當方式要求中國駐紐約總領事館准許他的中國護照延期申請。

BBC中文網記者魏城通過電話採訪了陳小平本人,證實了這一前所未有的憲法訴訟。

陳小平介紹說,他在1997年持有效中國護照來到美國,五年之後,護照到期,他按照有關要求,在到期前前往中國駐紐約總領事館申請護照延期。但後來該領事館以電話留言的方式通知他,他的申請被拒。

六四事件之後,中國政府對一些流亡在海外的持不同政見人士和民運人士採取了拒絕入境的政策,據說還有一個多少人、多少人的拒絕入境"黑名單",被拒者的回應方式通常都是通過傳媒抗議、在公眾場合要求"回家權"、或像楊建利那樣冒險闖關從而入獄,似乎沒有人考慮過利用中國自己的法律、尤其是中國自己的憲法起訴拒絕他們入境的中國政府部門,原因大概是覺著那樣做沒用、徒勞,或根本不承認中國法律的效力。

但陳小平不這麼認為,他接受BBC中文網電話採訪時說,中國駐紐約總領事館以拒絕中國公民護照延期的方式變相剝奪中國公民的公民資格和國籍的做法不僅違反了國際人權法,而且也違反了中國自己的憲法和法律。

曾經擔任中國政法大學憲法教研室副主任的陳小平引經據典地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統一的多民族的國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國國籍。第九條規定: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第十四條規定:中國國籍的喪失,必須辦理申請手續。根據上述國籍法的規定,除非中國公民加入外國國籍或者申請放棄中國國籍,中國任何機構無權通過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剝奪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國籍。

陳小平在電話中說:"我們不僅要據理力爭,也要據法力爭。中國自己的憲法規定,全國人大有權糾正任何違反憲法的行為。儘管據我所知,全國人大從未審理過這類的憲法訴訟案件,但是,一部憲法在那裡,總要有人去推動才行。"

有關專家認為,陳小平提出的憲法訴訟是中國境外公民第一次為維護權益走法律程序控告國家駐外機構及法人代表,這也可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制史上第一起中國公民依照憲法程序控告國家機關。此案對於中國的法律制度、尤其是憲法的地位以及公民權利的保護都可能產生特殊影響。

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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