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海玩起「空手道」」
被告人吳成英,女,1948年12月23日出生,漢族,籍貫為湖北省沙市市,初中文化程度,原係湖北省沙市市絲織廠紡織女工。
據法院審理查明,吳成英自1995年下半年開始從廠裡出來,以集資做布匹生意為名,開始向當地一些單位和個人借錢倒騰,並承諾給借錢人3%至10%的紅利。1998年開始,其生意開始虧本,為償還到期債務,遂萌生假集資之名騙錢還債的念頭,同時將觸角伸到了珠海。
1999年2月被告人吳成英與珠海中汽大有公司合作白坯布生意,她先以給予高額回報為誘餌,拆東牆補西牆,使大有公司錯誤相信其有能力通過做紡織品貿易來賺取利潤。然後,吳成英以共同開展紡織品貿易為名,承包了大有公司紡織品貿易部,並通過提供虛假合同、謊稱有高額利潤的布匹生意等手段,騙取大有公司為其提供資金。1999年5月至2000年10月共騙取大有公司575萬元。
吳成英還與廣東省鶴山市物資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布匹購買合同,其後又偽造了一份與浙江省湖州市大錢化纖廠簽訂的布匹銷售合同。2000年8月5日吳持上述合同來到珠海,以集資做布匹生意為名,共騙取老鄉張某某及其3位朋友167萬元。
「一騙再騙露出馬腳」
記者對受害人採訪時獲悉,2000年下半年,因為借錢到期未還,吳成英引起了老鄉張某某等人的懷疑,在這種情況下,吳成英又以沙市方面查稅急需用錢為名,向張某某借錢,張等人怕吳成英被稅務等部門扣押,無法還錢,便賣房借錢又籌了20萬元親自趕至沙市將錢借給吳成英,但第二天吳即失蹤。張某某等通過向當地稅務等部門瞭解情況,發現吳有欺詐嫌疑,便想方設法在廣東省鶴山將其找到,並向珠海公安部門報案,將吳成英羈押。
公安部門經過調查瞭解,發現吳成英通過自製購銷合同等方式,將騙來的錢四處倒騰,存在嚴重的詐騙行為,遂報檢察部門將其逮捕。
「穿著簡樸從不亂花錢」
吳成英被逮捕後,公安機關檢查其沙市的家時,發現其家中只有一些破舊傢俱,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而其四處騙來的錢到底搞到哪裡去了?大部分去向不明。
被吳成英欺騙的老鄉張某某氣憤地告訴記者:「吳成英來珠海時,穿著很簡樸,也從不花身上的一分錢,吃在我家,住在我家,我的朋友還時常請她去喝早茶。誰想到她會是這樣一個膽大妄為的大騙子,真是把我和朋友害苦了!」據幾位受害人稱,吳成英騙走的錢到底放在何處至今是個謎,執法機關應該繼續對此問題給予調查。
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吳成英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隱瞞真相、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數額特別巨大的公私財物,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罪名成立,應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判處吳成英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後吳成英沒有明確提出是否上訴。
吳氏「空手道」揭秘
第一招:承包公司業務騙資金
以高額回報為誘餌,以共同開展紡織品貿易為名,承包了大有公司紡織品貿易部,並通過提供虛假合同等手段,騙取該公司為其提供資金,獲575萬元。
第二招:偽造合同向老鄉集資
吳成英還與廣東鶴山某公司簽訂了布匹購買合同,並偽造了布匹銷售合同,以集資做布匹生意為名,共騙取老鄉及朋友167萬元。
第三招:藉口查稅向老鄉借錢
以沙市方面查稅急需用錢為名,向老鄉借錢,老鄉張某怕吳成英被扣押,無法還錢,便賣房借錢又籌了20萬元,得錢後第二天吳即失蹤(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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