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東帝汶總督違法人權罪被判三年監禁

印尼一家法庭通過了第一項有關東帝汶違反人權的司法裁決,宣布前印尼駐東帝汶總督"嚴重違法人權罪"被判三年監禁。

阿比利奧.蘇亞雷斯在1999年東帝汶大進行獨立投票期間,曾擔任東帝汶總督。

檢控官說,身為當時地方最高長官的蘇亞雷斯沒有阻止在獨立投票期間親雅加達民兵對東帝汶獨立派人士進行的暴力攻擊。

BBC報導,這是一系列審判之後作出的首項裁決,審訊涉及的18個人均受到與屠殺罪相關的指控。他們的控罪包括參與了暴力屠殺,或者是沒有對屠殺活動予以控制。

記者們說,印尼政府面臨相當大的壓力,人們一直在注目著對蘇亞雷斯及其他有空罪者的審判是否伸張了正義。

人權組織對審判作出了批評。他們說在背後操縱暴力活動的印尼高層軍事領導人卻不在被告席]上。

聯合國也曾警告說,如果印尼不能依法懲罰真正的罪犯,那麼,就將設立國際法庭進行審訊。

控方要求法庭至少要對蘇亞雷斯判處十年監禁。控罪的最高刑罰是死罪。

在1999年東帝汶人民就獨立問題舉行全民公決期間,有一千多人被殺害。

東帝汶的經濟也遭受了嚴重打擊。

許多人為了逃避暴力迫害,被迫逃離家園,逃難人數高達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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