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政治寓言: 副鎮長被騙子「雙規」
3名不法份子冒充檢察院、紀檢委幹部,抓走河南省南陽市淅川縣一副鎮長,令其交代自己的腐敗問題,副鎮長寫了十幾頁的「交代材料」。3人稱,拿12萬元就可以「保釋」。交了8萬元後副鎮長被「保釋」,在索取另4萬元時,3人落入法網。有關部門根據「交代材料」對副鎮長進行調查處理。
2002年7月9日,南陽市臥龍區法院開庭審理這起敲詐勒索案……
副鎮長夜晚突然被帶走
2001年11月22日晚,一輛疾駛的警車戛然停在河南省淅川縣某鎮政府辦公樓下,車上下來一年輕男子。他靠近副鎮長梁科的辦公室,發現裡面亮著燈,就又退了回來,對車裡的人說:「下來吧,梁科在!」一對中年男女走下車,3人一起走向梁科的辦公室。
聽見急促的敲門聲,梁科問:「是誰呀?」3人回答說:「我們是南陽市的,找你有點事。」
梁科打開門,3人進來了,其中的中年男子自稱是南陽市檢察院偵查處處長宋軍,中年女子自稱是南陽市紀檢委的辦案人員。宋軍出示證件後說:「有件案子牽涉到你,希望你能配合我們的調查。」
梁科問道:「啥案子?」
「啥案子你心裏清楚,跟我們一起到市裡說去!」
「我給家裡打個招呼吧?」梁科說著就拿起手機,宋軍一把奪了過來,並說:「依法收繳你的通訊工具,這是規定,希望你理解。」同時,宋軍拿出手銬將其銬了起來。
就這樣,梁科上了警車,被他們連夜帶到南陽市石油賓館416房間。他們要求梁交代自己的腐敗問題。
梁起初不承認有問題,他們扇了梁科幾耳光,並說:「經濟問題、作風問題,都得交代清!」梁科嚇得直哆嗦,被迫寫出十幾頁的「交代材料」。此時已經是次日中午,梁科把「交代材料」交給宋軍後說:「我都交代完了。求你們放我走吧!」
宋軍說:「我們也不想為難你,如果想出去,拿12萬元保釋金來!」
「我沒有那麼多錢!」
「不拿錢,下午就將你送到平頂山,異地關押。」宋軍不耐煩地說。
於是,梁科給鎮長打電話,求他立即送錢過來。下午,鎮長送來了8萬元錢,「保釋」梁科。拿到錢後,宋軍讓梁科寫下4萬元欠條,約好次日下午再交,未辦任何手續就將梁科放了。
梁科覺得納悶,向鎮長敘述了自己被帶走的經過。鎮長覺得其中或許有詐,梁科就到南陽市檢察院探聽究竟。檢察院的人聲稱,該院沒有偵查處,更沒有宋軍這個人。
於是,梁科明白了一切,急忙到南陽市公安局車站分局報案。次日下午,宋軍等人乘坐警車,按照事先約定來取餘下的4萬元錢時,被守候多時的公安民警抓獲。
經審訊,自稱「宋軍」的中年男子真名叫劉子金,年輕男子叫賀壯,中年女子叫李桂榮,均系河南省鎮平縣無業遊民。在劉子金的策劃下,他們以查辦案件為名,行敲詐錢財之實。其分贓過程也暴露了主犯劉子金的貪婪本性。2001年11月23日,拿到8萬元「保釋金」後,貪婪的劉子金私吞了4萬元,聲稱只收到4萬元。當天在石油賓館就進行了「按勞分贓」。
當天這3人就因涉嫌敲詐勒索犯罪被刑事拘留,2001年12月31日被逮捕。被告人辯稱敲詐促進了反腐敗
2002年7月9日,河南省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起敲詐勒索案,臥龍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時認為劉子金、李桂榮、賀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威脅方法勒索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刑法》,構成敲詐勒索罪。
李桂榮、賀壯對檢察院起訴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但希望法院考慮其主動退贓,從輕處罰。
圍繞劉子金的行為,控辯雙方展開激烈的辯論。
劉子金為自己辯解說:「我是一時腦子衝動,才報復梁科的,因為他曾經打罵過我的女朋友。」同時,劉子金認為,他敲詐梁科後,使有關部門注意到了梁科,也算做了好事。所以,請法院從輕發落。
劉子金的辯護人宋律師發表自己的意見時說:「這是我當律師20年來,最困難的一次辯護,因為此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我似乎無話可說。但是,案件的審理要求全面、客觀、公正,看此案的起因與結果,劉子金有從輕情節。」
宋律師說:一、這起案件的原因與一般的敲詐案有所不同,劉子金的未婚妻受到梁科的調戲、毆打後,劉為了報復,才導致此案,受害人梁科也有過錯。二、劉檢舉他人犯罪。三、劉的行為是不當的、違法的,但是,從其後果看,客觀上起到了懲處職務犯罪的作用。正是因為劉的敲詐,才使副鎮長引起有關部門的注意,並受到查處,所以說劉的行為對反腐敗起了積極作用,應減輕處罰。
檢察院公訴人員答辯說,在反腐倡廉不斷開展的今天,劉子金、李桂榮、賀壯冒充檢察院、紀檢委敲詐勒
索的行為,敗壞了檢察院、紀檢委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社會危害性極大。
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劉子金、李桂榮、賀壯犯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年、5年、3年。副鎮長到底有沒有問題
庭審結束後,筆者就梁科是否有問題採訪檢察院公訴人員,他們說「不知道」。為弄清究竟,記者電話採訪了淅川縣紀檢委、檢察院反貪局。縣紀檢委的一位幹部說:「案發後我們對梁科進行了『雙規』,沒有發現大的問題,有些小問題,採取批評教育的手段就可以了。目前他已被撤職,調到另一個鄉當幹部。沒有職務,享受副鄉級待遇。」
反貪局的工作人員接受採訪時稱:「我們也調查過,梁科的問題不大。不像其『交代材料』所說的那麼厲害,『交代材料』是被迫寫的。」問他具體調查情況,他的說法與紀檢委如出一轍---「辦案人下鄉了,具體情況不清。」
這起敲詐勒索案雖然告一段落,但此案能給我們的領導幹部哪些有益的啟示呢?(文中梁科為化名)
- 關鍵字搜索:
-
現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