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補充:希望工程醜聞

中國網站編緝:您好!

我是柳楊,是希望工程醜聞的舉報者,今天看到你們轉載明報關於"希望工程在香港設立秘密帳戶"的文章,我想做一些補充說明,昨天我已把這個意見轉給《明報》了,《明報》記者在文章中把劉乃強先生所說的將香港秘密帳戶收到的捐款轉回北京了,理解為轉入中國青基會總部的帳戶中。而文中提到的4月3日劉先生接受內地記者(《南方周未》方進玉)採訪時進行全程錄音錄像中,劉稱不是自己親自辦的轉帳手續,印象中把款轉到北京了。而我自1989-1998年一直在中國青基會財務部工作,從未收到過該帳戶的任何一筆款項。否則,徐永光就不會在今年1月17日慌忙派人到香港去查帳戶的捐款數額,他完全可以在中國青基會本部就能查清楚該帳戶的所有情況。退一步講,如果中國青基會北京總部收到過由香港該帳戶轉來的捐款,那麼,我們按程序要給捐方開收據並寄出,那捐方一定是中國青基會本身,因為劉先生證實了我說的戶名是中國青基會。90年代初期,我們收到的捐款並不多,特別是捐方為中國青基會的一定會引起所有人的注意。當時青基會財務人員只有我和一個出納兩個人,所有的業務都是我本人經手的。總之,我可以負責任地說,中國青基會帳戶中從未收到過由香港中國銀行轉來的戶名為中國青基會的任何捐款。

由於我向有關部門反映了這個帳戶的問題,他不得不向國家審計署承認有過這樣一個帳戶,並輕描淡寫地說該帳戶的捐款直接救助了,其實他連帳戶上有多少捐款都忘記了,憑什麼說"直接救助"了?救助給誰了?多少錢?用什麼方式撥下去的?中國青基會財務部怎麼不知道這件事呢?最近審計署的已撤離審計現場,結論還沒出來。但是在6月5日中宣部組織召開的中央級新聞單位參加的會議上,副部長吉炳軒(曾任團中央書記處書記)到會,由新聞局局長在會上地說:國家審計署對希望工程的審計已經結束,結論是沒有任何問題,誰也不許報導希望工程的所謂問題。而現任團中央第一書記的周強曾於1997年從希望工程捐款中拿走1200萬元,投資給團系統的藥業公司,至今血本無歸。這就不難看出反對希望工程腐敗為什麼這麼難!!!不僅如此,周強還利用他曾在司法系統工作過的關係網,把我抓進公安局,7個小時以後才釋放我,他們扣留我的駕照和現金,並說我現在處於被調查階段,不許離開北京,必須隨叫隨到。他們這樣做的目的是讓我閉嘴,不再對外說希望工程腐敗案。但是凝結了全世界無數愛心的希望工程捐款被少數人貪污、挪用、揮霍,我怎麼可以閉嘴?

從去年9月起,我就開始向中央領導和各有關部門反映徐永光將超過一億元的希望工程捐款進行違規投資並貪污捐款的事實,中紀委所屬的中直紀工委負責審查這個案子。明報這篇文章提到的周天倫就是該單位的處長,李薇則是團中央財務處處長,但是他們兩人都印製成中國青基會的名片,作為青基會的部門負責人到港查該帳戶的情況。但卻不了了之。我痛心,我憤怒,於是決定藉助媒體的力量揭露希望工程的腐敗案。

徐永光從1991年開始投資,至今仍有11858萬元沒有收回(這是提供給審計署的數據)。事實上他投資是假,以投資項目將捐款實現他不可告人的目的是真,不僅像《南方周未》報導的那樣,用投資轉出錢來給領導買房,還利用幾個投資項目送人情,比如投資給深圳豐圖公司的近200萬元,就是送給原最高法院院長的女兒的人情款;投資給深圳布吉鎮的820萬元,也是為了送給原公安部長胞弟買澳洲移民的人情款。徐永光是個很聰明的人,怎麼會投資屢屢失敗呢?不可能!徐將捐款用於投資十年,按年平均1億元計算,按他自己的話說總收益為6000餘萬元,其中因國家外匯並軌增值2000多萬元,投資收益按他自己的話說只有4000餘萬元了。這4000萬元中50%的投資收益是為了使帳面好看人為地做出來的,比如同時增加股本金和收益的方法。

我現在美國,我手頭還有一些揭露希望工程腐敗案的其他文章材料,……聯繫。我的郵箱 電話……(略)。(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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