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子女移民來美21歲關卡取消

布希總統8月6日簽署了一項旨在保護移民家庭和兒童權益的法案。根據此項法案,在境外出生的美國公民的子女不會再因為在排隊等待綠卡申請審批期間過了21歲而失去父母為其申請移民簽證的資格。

總統亞太裔顧問委員會白宮計畫組負責人在8月8日發給記者的信件中指出,這一法律的受惠者是那些已經歸化成美國公民的移民和家庭,目的是幫助歸化成美國公民的移民和在境外的子女順利團聚。

該法律的起草人,賓州共和黨眾議員喬治.格卡斯的發言人說,根據移民法,已經成為美國公民的移民為其未滿21歲的子女提出簽證申請,移民局會馬上予以考慮,但是,由於辦手續耗時費事,特別是目前移民局文件積壓嚴重,許多移民家庭的子女在申請等待批准期間年齡超過了21歲,導致他們的申請無效。在這樣的情況下,移民局以往是把這些申請重新歸入其它類別的移民申請。相對於父母為子女的申請,其它類別的申請至少要多等待幾年的時間才有結果。

根據這項在參眾兩院迅速過關,隨即獲得總統批准的新法律,申請者的年齡以遞交申請時候為準,而不是像以前一樣以移民局開始處理申請案的時間為準。

根據移民局提供的資料,這項法律受惠最多的將是亞洲和南美移民及其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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