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突成「百萬元股東」 根由探明實在荒唐
3年前應聘落選,今朝竟成為太原市嘉聯貿易有限公司「百萬股東」,年僅22歲的女大學生楊向吉不僅沒有吃到這個天上掉下來的「百萬元餡餅」,反而被推上了被告席。目前,太原市工商部門已介入調查此案。女大學生如何成為「百萬元股東」
剛剛經歷了這場大驚大痛,楊向吉似乎還沒有完全平靜下來,她給記者講了事情的始末:
1999年10月,高中剛畢業的她看到太原市一家報紙上刊登了一則招聘廣告,便與同學相約去了太原市嘉瑞實業有限公司應聘。嘉瑞公司要求他們留下身份證複印件及照片,回家等通知。幾個月過去了,楊向吉沒有接到任何消息。她以為自己落聘了,便沒再想這件事。但誰曾料到,事情遠遠沒有了結。
2001年9月,正在山西省財經學院上學的楊向吉突然收到江蘇省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並吃驚地發現自己居然作為嘉聯公司的股東赫然出現在被告一欄中。
據瞭解,嘉瑞公司的負責人叫褚瑞偉,其妻李翠玲為公司財務主管。1999年11月,李翠玲利用楊向吉的身份證複印件及300萬元銀行進帳單,在太原市工商局登記註冊了「太原市嘉聯貿易有限公司」,楊向吉和李翠玲作為這家公司的兩位「股東」,各「出資」100萬元和200萬元人民幣。
2000年,嘉聯公司為嘉瑞公司與江蘇一家公司間的一份經銷合同進行了擔保,後嘉瑞公司與江蘇的公司在支付貨款上發生糾紛,對方將嘉瑞與擔保人嘉聯一併告上法庭。經法院審理查明,嘉聯公司無任何資金,是虛假出資,其提供的中國民生銀行太原支行的進帳單是偽造的。因此,法院依法追加「股東」楊向吉、李翠玲及為公司提供虛假驗資報告的太原市華實會計師事務所為共同被告。
突如其來的事件,令正在讀大學的楊向吉完全懵了。接到法院傳票時,正值學校期末考試期間,經人「指點」,楊向吉向法院遞交了一份答辯狀,辯狀中稱:她現在還是在校大學生,1999年時只是作為一個應聘者到嘉瑞公司應聘,且未被錄用。她根本沒有為後來成立的嘉聯公司出資,而是嘉聯公司盜用了她應聘時留在嘉瑞公司的身份證複印件。
本以為事情說清楚了就萬事大吉,可等到判決書下來後,楊向吉卻傻了眼:由於只遞交了答辯狀,沒有提供證據,法院對她的辯詞沒有認定。2002年6月10日,虎丘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定楊向吉對這起近20萬元的欠款糾紛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就這樣,女大學生莫名其妙地變成了嘉聯公司的「股東」,還要承擔巨額的連帶賠償責任。而帶來這場橫禍的唯一原因,就是她在3年前應聘時留下了自己的身份證複印件和一張照片。
虛假公司如何披上合法「外衣」
而嘉聯公司是怎麼憑藉一紙身份證複印件及偽造的銀行進帳單,通過了有關部門複雜的公司登記審批程序,搖身一變成為合法企業,堂而皇之地開始「空手套白狼」的呢?
今年8月1日,太原市工商局監察科李惠民依據其調查,向記者介紹了整個事件的經過:1999年,嘉瑞公司的財務主管李翠玲欲自己設立一家新公司,但資金不夠,便請嘉瑞公司職員李太榮幫忙。李太榮接受委託後進行了一系列的造假。為滿足有限責任公司至少需要兩名股東的條件,他從嘉瑞公司檔案室「隨便抽取」了一個身份證複印件,而楊向吉不巧就是這個「幸運兒」。接著,李太榮又把嘉瑞公司一張中國民生銀行太原支行進帳單上面的金額塗改成318.8萬元,複印後交給華實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兩天後,驗資報告順利到手,他隨後又偽造了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租賃協議等設立登記所需文件。最後,李太榮將「備齊」的文件及證件遞交到太原市工商局,十幾天後就領到了嘉聯公司的營業執照。
記者從國家工商總局瞭解到,到工商部門申請公司登記註冊,必須出示股東的身份證原件,待工商部門查看後,留下身份證複印件存檔,否則將不予註冊。
太原市工商局李國祥副局長對此這樣解釋:「前幾年,我國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公司登記時必須查看股東身份證原件,我們也沒有特別要求下面的工作人員必須查看股東身份證原件。這起案件發生後,我們要『吃一塹、長一智』,現在都要求必須查看身份證原件。」
記者費盡周折才找到了設在一個居民樓內昏暗房間中的「華實會計師事務所」,又好不容易才查找到了1999年時這個所的法定代表人劉桂桂。她承認說:「當時事務所剛成立,一些程序不規範,我們根據李太榮提供的銀行進帳單就出具了驗資報告。」
據山西省註冊會計師協會一位副秘書長介紹,為公司設立登記出具驗資報告的手續非常嚴格。如果是以貨幣出資的,會計師事務所必須向銀行發出「詢征函」,然後由銀行回函來證明出資的真實性,會計師事務所憑此「回函」才能出具驗資報告。
這位副秘書長還告訴記者,目前山西省共有200余家會計師事務所,雖然省協會採取了種種監管措施,但仍有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做假帳或出具虛假驗資報告。僅去年一年,協會在全省就處罰了20余家會計師事務所,其中包括華實會計師事務所。
誰來保護楊向吉的合法權益?
楊向吉,一個完全無辜的受害者,這場飛來橫禍使她名譽遭受損害,身心受到折磨。事情發生後,誰來保護她的合法權益呢?
她曾到太原的公安部門去報案,但接案的民警卻推脫說「以前沒有遇到過此類案件,不知道該怎麼辦,需要向有關部門諮詢一下才能立案」。
太原市一位律師告訴記者,我國刑法第158條中明確規定了虛報註冊資本罪,法院判決書上也已判定「嘉聯公司為虛假出資」、「華實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虛假驗資報告」,所以有關部門應盡快立案查處。
楊向吉在今年7月2日就到太原市工商局做了案情筆錄,但直到7月28日她還沒得到任何查處的消息。記者7月29日到太原市工商局瞭解情況時,一位副局長解釋說:「我們的工作也很繁忙,每天要辦的案件也很多」;「不要急功近利,時間並不重要,公檢法部門擱置了十幾年結不了案的事還多著呢。」
8月1日,記者又一次來到太原市工商局,瞭解到他們終於對此案進行調查了。當晚,得知了這一情況的楊向吉彷彿卸下了個大包袱,她感慨地說:「這下我終於可以鬆口氣了,真希望發生在我身上的這種事以後不要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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