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社會該不該干涉江氏暴政?

美國國會日前以全票通過了旨在遣責以江氏為首的中共對法輪功進行殘酷鎮壓的188號決議,該決議呼籲中共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野蠻虐殺和精神虐待,立即釋放因堅持自己的信仰而被關押、被勞教和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中國外交部、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立即跳出來指責美國國會這是對「中國內政的粗暴干涉」,並且作賊心虛地稱這是「少數反華議員提起的議案」,卻向全國人民隱瞞了「全票通過」的事實,難道這四百多名國會議員全都反華不成?

以江氏為首的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血腥鎮壓已持續了三年之久。全國到底有多少人因為練法輪功而被中共的暴吏們毒打、折磨、野蠻灌食、關進精神病院、強姦、直至最後虐殺,恐怕只有天知道。為了達到鏟除法輪功的目的,中共使用了只有封建歷史上才有的株連九族的辦法,動用了一切力量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制轉化、洗腦,學生因為煉功而被開除學籍,黨員被開除黨籍,軍人被開除軍籍,職工被開除工作。而對這一切暴行,中共均厚顏無恥地百般抵賴,開動所有宣傳機器對法輪功進行詆毀、污蔑,欺騙天下,甚至不惜以人命來抹黑法輪功,其殘暴的程度古今罕有。

天安門廣場發生的自焚事件,姑且不論這些人是不是法輪功學員,也姑且不論這一悲劇事件是不是中共所一手導演,但是發生這樣慘烈的事件之後,以江氏為首的中共當局不僅不反躬自省,反而洋洋自得地以為抓到了法輪功從事「邪教」活動的把柄。換成任何一個民主國家的政府,如果發生了老百姓因為憲法所賦有的信仰自由權利被野蠻剝奪而自焚的事件,該政府都將面臨執政的危機,必將被選民趕下臺。假如這些人是法輪功學員,他們採取這樣極端的方式,是因為他們的基本權利和尊嚴被嚴重侵犯;如果這些人不是法輪功學員,而是被江澤民的幫凶所利用矇騙,以達到詆毀法輪功的目的,則說明江氏集團視人命如草芥,根本滅絕人性。稍有良知的中國人,無論從任何一方面來看,自焚事件都是令人痛心的恥辱事件。正如一位美國警察駁斥中國駐美使館人員時所說的:「不管他們是不是法輪功,他們都是被你們逼死的!」而江氏政府在自己的公民以烈火焚身之後,不僅不以為恥,反而如獲至寶,不但國內所有宣傳機器向公眾大造輿論,而且中共所有駐外使領館人員也向世界各國政府散發法輪功自焚的材料,對法輪功大肆污蔑,甚至江澤民也親自出馬,趁出訪時向各國政府領導人散發污蔑法輪功的小冊子,其行為無異於一個二傻子兜著滿褲襠的屎,卻一定要解開褲腰帶,按著別人的頭往裡瞅,真是丟盡了國人的臉。

中共對法輪功無所不用其極,為了讓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從中央到地方,從各級政府直至街道,形形色色的轉化班、學習班,對法輪功學員強制進行洗腦。試問一下,是誰賦予了這些共產黨的「老媽子」開轉化班、轉化別人信仰的權力?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嗎?還是任何其它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或法規?
當中共的報紙、電臺和電視晝夜不停地向中國人民炫耀他們轉化法輪功學員的「偉大業績」時,當那些被「轉化」的人向轉化他們的中共爪牙們「連聲道謝」時,人們知不知道,憲法賦予人民的神聖權力正被暴政在光天化日之下肆無忌憚地猥褻和強姦? 為什麼一定要把篤信善念的人轉化成沒有靈魂的軀殼,就像現今中國大陸那些被強行灌滿了連共產黨自己都不相信的獨裁思想、獨裁理論,只知道吃喝拉撒、毫無正信的的十二億人形動物?

當中共的獄卒們把法輪功學員折磨至死,卻向外界謊稱是是上吊自殺時,人們知不知道,中共的監獄里根本找不到挂繩索的地方?人們知不知道,囚犯只能抽取紗窗的細鐵絲來縫補衣裳?他們用什麼來自殺?
當中共的報紙、電臺、電視臺利用自焚事件大作文章的時候,為什麼十二億老百姓竟對江氏的殘暴無動於衷,甚至跟在中共的欺騙宣傳之後對無辜的法輪功學員橫加指責?為什麼中國的百姓對生命的漠視竟到了如此可怕的地步? 是誰盜走了他們的靈魂,把他們變成了善惡不分的愚民? 是誰抽去了他們的脊樑,把他們變成了中共這頭怪獸壓迫下的爬蟲? 國際社會該不該干涉江氏暴政?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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