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利用長江堤防工程索要中介費 九江一貪官被判無期

 2002-07-31 07:3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小字
江西省財政廳投資評審中心原主任羅賢椿竟敢利用九江長江堤防工程索要「中介費」。7月25日,九江市中級法院對與侄子共同受賄88萬元的羅賢椿作出了一審判決,羅賢椿被判處無期徒刑。

  據檢察日報報導,1998年下半年,江西長江干流江岸堤防加固整治工程建設指揮部負責長江九江永安段加固整治工程的招標工作,並將此項工程向全國公開招標,時任江西省財政廳基本建設財務處副處長的羅賢椿代表江西省財政廳參與此項工作,並擔任指揮部招標領導小組成員。

  為謀取私利,羅賢椿將此事告知其同學葉某。葉找到劉某,劉通過關係找到中國水利水電第十二工程局某公司,約定先以十二局名義投標。得到工程後,羅讓葉、劉向十二局下屬某公司提出要「中介費」。該公司分三次付給「中介費」120萬元。羅賢椿讓侄子熊洪飛虛構事實,到案發時共收取「中介費」88萬元。

中新網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