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女子不斷上訪竟被強行定為精神病

一個因婚姻不滿的弱女子,在無法對抗身為法官丈夫的殘酷虐待同時,卻因不斷地上訪又「惹惱」了自己單位領導,被強行定為有「精神病」。在身患多種絕症、生還無望的人生最後階段,不由得泣血悲號:還我尊嚴!

遭遇家庭暴力,她四處奔波為維權

1992年,河南省開封市第二職業中專的女校醫江帆經人介紹和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文斌(化名)相識並戀愛,同年8月26日兩人登記結婚。一年後,這對小夫妻有了一個聰明可愛的兒子,一家3口,幸福快樂地過著甜蜜的日子。然而,好日子還沒來得及仔細回味,這個小家庭便陷入了「家庭戰爭」。夫妻二人常因家務瑣事相互吵嗎、廝打,最終於1996年5月夫妻分居。1997年2月24日,文斌將妻子江帆起訴至開封市順河回族區人民法院,請求離婚,但法院以其「夫妻感情未徹底破裂」為由不准二人離婚。

婚沒離成,兩人的爭吵仍在繼續。由於家庭矛盾長期不斷激化且未能得到根本解決,江帆和兒子的日子過得十分苦澀。江帆向丈夫的單位多次反映,說文斌經常毆打、侮辱她,並虐待她和年幼的兒子,但單位領導對文斌批評教育後仍不能解決問題。分居後,江帆和兒子生活在一起,她以自己和兒子有家不能歸,文斌長期不給孩子撫養費為由再次向丈夫單位反映,這一次,文斌被單位停職3個月作為對他的懲罰。但江帆和孩子的生活仍未得到改善。

採訪時,江帆向筆者哭訴了自己遭遇暴力後,向有關部門反映時受到傷害的不幸經歷。

1996年我因家庭暴力向我丈夫的單位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反映,身為法官的文斌長期打罵虐待我和年幼的兒子,請求法院批評教育責令其改過。我的反映引起了法院領導的反感,該院原院長明確表態:劉斌打你也不是我讓打的,你找我幹啥?他不讓你母子回家我管不了,我不可能把他綁住把鑰匙搶過來,他不給孩子生活費,我也不可能扣他工資,隨便扣工資犯法。當我問到「法官打人,不撫養自己的孩子犯不犯法」時,被趕出法院。有了領導的庇護使我的上訪異常艱難,每當上級有關部門過問此事時,法院都以「問題早已解決,江帆無理取鬧或以她有精神病」等為理由來欺騙上級,致使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但我堅信共產黨的天下總會有講理的地方,不管上訪如何艱辛,我拼上性命也要討回公道。1997年11月19日我再次到開封市中級法院反映問題,被守在門口的一群保安人員毒打,在我向法院多方求助無果的情況下,絕望中我身披「婦女兒童誰保護,法官犯法誰懲處」的白布條幅在省委門前將自己澆上汽油以死抗爭,被一筆者救下。在此之前,我校某領導就以「我不管你冤不冤,只要你上訪影響學校當上訪先進單位,學校就「治」你。

江帆自己不知道,她的這次「自殺」和多年不斷的上訪正給她帶來越來越多的麻煩和災難。

三次座談會後,她被「鑑定」為「精神病」

1997年12月8日,正在開封市第二職業中專醫務室工作著的江帆接到該校黨委書記張紀平的通知,讓她到市教委會議室開會,說是要解決她的問題。來到市教委二樓會議室,江帆看到會議室裡已坐有七八個人,除了市信訪局副局長程俊,自己學校的黨委書記張紀平、辦公室主任瀋榮慶,市教委辦公室主任徐建忠、教委信訪室主任範玉才等自己認識外,還有兩位年齡稍大的陌生人(後來得知這兩位陌生人就是為江帆做精神病鑑定的醫生)。見此情況,江帆心裏很是納悶,平時找領導反映情況,他們都會隨便敷衍幾句,甚至拒之門外,今天怎麼都主動過來找她談話,而且聽徐建忠主任講那兩位陌生人都是資深的「法律專家」。激動緊張之餘,江帆憋著一肚子氣不肯說。沉默了一會兒,徐建忠說:「今天有關領導和專家都在,他們的時間很寶貴。江帆你抓緊時間把你的事兒說一說,文斌怎麼虐待和侮辱你的事也說一下,想什麼就說什麼吧!」

江帆於是偷偷按下自己早已準備好的小錄音機的錄音鍵開始談自己多年來發生的不幸之事。她談了自己曾多次遭到丈夫的毒打和侮辱,談自己和幼子目前艱難的生活處境以及一年多來自己遭受的委屈和痛苦,講到動情之處,她不禁激動得語無倫次甚至失聲痛哭,為了引起與會者的重視,江帆甚至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中的有關條文,希望他們能對自己有一個公正的說法,切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江帆講完之後,那兩位陌生人提了幾個問題,待她一一答完,這次座談會就結束了。想不到的是,在短短的一個星期內這樣的座談會竟開了3次,江帆每次到會都積極配合,問什麼答什麼,她認為自己的苦日子這回可要熬出頭了。座談會開完,她悄悄等待著好消息。

1997年12月23日,開封市第二職業中專黨委書記張紀平給江帆的丈夫文斌打電話,讓他到學校辦公室來一趟。據文斌向筆者回憶說,他趕到了張紀平的辦公室後,張拿出一份鑑定書讓他看,並告訴他:「江帆患有精神病。」文斌當時不知所措,他不相信這是真的,但鑑定書的結論是:「偏執性精神病。」而申請鑑定人一行竟赫然寫著:「開封市第二職業中專」。文斌仔細看完這份鑑定書對張紀平說:「江帆沒有精神病,你們這樣做是違法的。」但第二天一大早,張紀平讓人開了一輛麵包車來到文斌家讓他將江帆交出來送到精神病院接受「治療」。恰逢江帆不在,否則後果不堪設想。12月25日,張紀平又找到江帆的父親範樹華說:「你女兒患有『偏執性精神病』,請你幫我們將她送到精神病院治療」。範樹華也是大吃一驚,一再追問是誰為女兒做的鑑定時,張紀平才告訴他,那3次座談會,其實就是他們邀請了新鄉精神病醫院的兩位醫生來為江帆做精神病鑑定。範樹華氣憤不已,他問張紀平:「你們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你們能不能將鑑定給我複印一份?」但張紀平並沒有滿足老人的要求,他匆匆忙忙地走了。

幾天後,江帆的一位同事偷偷告訴江帆,說學校已為她做了「精神病鑑定」,要研究送她到精神病院治療,並告訴她「這事兒」要瞞著江帆。

江帆很是震驚,她要找校方說個理兒,她好端端一個人,是誰給你的權力為我偷偷做「精神病鑑定」?多次討要說法未果,江帆到當地法院起訴,但法院以江帆不能出具該鑑定書為由不予立案。從此,江帆又踏上了討回尊嚴的上訪之路。

趕赴開封調查,「精神病鑑定」有隱情

為了弄清這份「精神病鑑定」的來龍去脈,筆者趕赴開封採訪了開封市第二職業中專的原黨委書記張紀平。現任開封市實驗中學黨委書記的張紀平面對筆者的採訪,既激動又委屈。他說:「給江帆做精神病鑑定的主張並不是我們學校,當時參加鑑定會的既有教委領導又有市信訪局的領導,如果他們不拍板下指示,我一個普通學校的領導敢這樣做嗎?」

張紀平還介紹,當時「上面」讓請精神病醫生給江帆做精神病鑑定是要達到以下兩個目的:一、如果江帆患有精神病的話,那麼她在外邊上訪做的一切過激行為均不受法律保護,應作無民事行為能力者來看待,這樣既不影響教委的年終考評,也不會因江帆上訪而影響開封市的形象。二、如果以江帆患有精神病的名義將其強行送往精神病院「治療」,則可免除很多麻煩,至少江帆不會再上訪。想到當初開的那三次「鑑定會」(對江帆說是座談會),張紀平一肚子的委屈:「如果不是『上面』安排的,我哪有本事能請來精神院的醫生?『上面』的領導張張口,我們又出錢又挨罵,到最後還讓我們背責任,這個理兒怎講?」

2002年5月23日,筆者電話採訪了遠在深圳的開封第二職業中專的原校長肖瑞祥,他證明了張紀平所說的「苦衷」是事實。

在開封市教委,當時曾3次主持「鑑定會」(也是「座談會」)的辦公室主任徐建忠竟一口否認有「鑑定」這回事兒。他還說:「江帆好好的一個人,怎麼會有精神病呢?」而開封市信訪局副局長程俊也表示:搞鑑定是開封二職專自己搞的,他後來才聽說有這回事。

身患絕症呼告,弱女要討回她的尊嚴

從1997年年底,江帆一邊仍在校醫的崗位上努力工作,一邊利用節假日四處上訪告狀,要討回她做人的尊嚴。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江帆捧出了一大堆各類資質證書和各類榮譽證書讓筆者看,這些都是「鑑定」她患有「偏執性精神病」後獲得的。有1999年5月1日獲得的醫師資格證書,1999年7月17日獲得的普通話等級證書,2000年4月30日獲得的西醫普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證書,1998年6月全省專業技術外語統考合格證書等。此外,1999年到2001年,她連續5年被評為開封市計畫生育先進工作者。

在開封市第二職業中專,很多老師都為江帆鳴不平,他們反映說,這樣一個一直努力學習和工作的人怎麼能和精神病聯繫在一起。現任該校的黨委書記張美榮說:「江帆一直在崗位上工作著,怎麼會有精神病?」

為討回公道,江帆曾到中科院人權研究中心去諮詢,一位負責人告訴她:「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自由的公民,任何組織和個人都無權對你做此類鑑定,學校的這種做法是違法侵權行為。」

鄭州擎天律師事務所孫有傅律師告訴筆者,即使江帆真的有精神病,在她有監護人的情況下,開封市第二職業中專也無權私自對其做精神病鑑定,他們的這種行為侵犯了江帆的名譽權。人格尊嚴和人身自由是我國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神聖權利,非經法律程序,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隨意剝奪和侵犯。

由於身心長期受到折磨和痛苦的煎熬,江帆身患多種絕症。經河南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確診,江帆不僅患有乳腺小葉浸潤癌,還患子宮多發性肌瘤及卵巢雙側囊腫。在父母的幫助下,江帆已進行右乳全切術,但因病情嚴重,又要面臨第二次大手術。由於窮困潦倒,債臺高筑,江帆第二次手術遲遲不能進行。她甚至要放棄治療,願將死後的遺體無償捐獻給醫學組織,希望天下好人能健康長壽。

然而,江帆最放心不下的還是蒙在自己身上的不白之冤,她惟一的希望是能在有生三年討回自己的人格尊嚴。

摘自《法律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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