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賂----華人的商業模式

在亞洲從事商業活動最難的一件事情之一就是學會賄賂,因為賄賂是亞洲的生活方式之一。

7月8日出版的商業週刊發表美國的MEECO和Tiger Optics公司的首席執行官Lisa Bergson女士文章說,她最近第四次前往亞洲,她的此次亞洲之行成為了接受學會如何在亞洲以賄賂作經商手段的教育之行。

新加坡的一位商業界人士說,新加坡人太誠實,他們在中國吃不開。臺灣商業界一些人士將亞洲的商業行為這種無所不在的腐敗----賄賂委婉地稱為「華人的商業模式」。

文章說,上述新加坡商業界人士認為,雖然新加坡人口絕大部分是華人,但是,他們一件拋棄了靠賄賂經商的傳統。他說,在新加坡,如果商業活動同法律牴觸,人們自動放棄商業活動,在中國大陸和臺灣,人們是想辦法繞過法律。

直到最近,新加坡人吸收西方行為規範的能力是新加坡人的一大優勢□新加坡靠出口而生存的。但是,隨著中國大陸作為一個經濟大國的升起,新加坡要在同善於以賄賂經商的臺灣人和大陸人競爭中獲勝,將非常困難了。

文章說,新加坡人認為自己就如同香蕉一樣,雖然像所有中國人一樣,他們黃皮膚,但是他們內心是白色的。新加坡人認為,他們是華人,但是他們的學校和政府是英國式的。

她說,她在亞洲認識的一位商業界人士的剛剛起步的小公司從一個跨國公司的競爭者手中搶走了一個合同。那位商業界人士嘲笑跨國公司說,『「他們不懂亞洲的經商之道」。她問,跨國公司沒有華人嗎。那位人士說,「有,銷售部門經歷是華人,但是他在美國出生的,因此不能算真正瞭解亞洲特別是中國人的華人。」

美國的《外國腐敗行為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嚴厲禁止商業中從事腐敗活動,但是,美國卻支持亞洲的腐敗透頂的國家如中國、印度尼西亞、菲律賓,更不用說美國對中東國家的支持了。

文章說,亞洲的大部分國家都各有各自的腐敗特徵。例如,在馬來西亞,馬來西亞政府就索要賄賂。在馬來西亞的一位西方管理人員說,馬來西亞政府會向人們作出暗示。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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