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先鋒敲詐省委書記

打著「反腐」的幌子,幹起敲詐省委書記等高層領導人的勾當。日前,林端建因犯敲詐勒索罪,被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 

  2001年2月,林端建用一張撿來的身份證在工行長沙分行申辦了一張牡丹靈通卡。隨後,他寫了14封敲詐勒索信,並將其中12封從長沙市、株洲市、茶陵縣等地投寄給上海市市長、江西省省委書記等各級黨政領導人。信中稱,他掌握了對這些領導人不利的重要證據,要求對方付錢到指定的牡丹卡賬號上,他才能「網開一面」,否則就要將這些「證據」交給中紀委。據查,林端建共敲詐勒索金額達11.5萬元(未遂)。 

  案發後,林端建竟大言不慚,稱自己是「反腐先鋒」,這麼做是為「希望工程」作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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