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富翁蒙冤被拘258天 要國家賠償
一名躊躇滿志的百萬富翁,突然以涉嫌受賄罪遭拘捕。8個多月後,當法院宣判他無罪時,他已負債纍纍,而且在心中留下永遠的傷痛……長壽區著名水產工程師唐志倫因被錯拘258天,向市檢察一分院要求國家賠償459萬元。5月中旬,市高級法院市賠償委員會就此舉行聽證會。得知是全國第一個「享受」國家賠償聽證的受益人時,他突然哽咽:「感謝黨和政府給一名普通公民說心裏話的機會……」
(一)
從被當成「壞人」拘捕那天起,56歲的唐志倫就變得非常脆弱而敏感,與被捕前判若兩人。剛出獄時,一到晚上10點(看守所關燈時間),他的心就開始顫抖、恐慌,好長時間才恢復正常。
1996年,作為長壽湖聯合企業公司長壽湖漁場職工的唐志倫,憑著自己39年的水產養殖經驗,以全風險經營承包的方式,承包了4萬畝的大湖水域進行水產養殖,除為企業解決虧損和20名人員外,他與單位的所屬關係也轉化為個體承包戶。由於經營有方,唐一時間成為該縣有名的養殖大戶,並帶動長壽湖周邊農民致富。為開展業務方便,應唐的要求,公司給他虛設了一個「分場場長」頭銜,就是這個虛銜,讓唐引來冤獄之災。
1998年11月16日下午,剛剛走出家門的唐被一輛桑塔納截住--重慶市檢察院一分院反貪局偵察員說他涉嫌受賄罪,把他帶走審查。這一審查,就是大半年(其間,檢察院認為他在經濟活動中受賄數十萬元)。
在看守所裡,唐志倫一面為自己蒙冤叫屈,一面擔心家人和自己經營的事業。第一次接到妻子羅小平送來的衣物時,唐不由痛哭失聲,這以後,他常為自己身陷囹圄無能為力、聽任一群婦孺為自己奔走而傷感。
他和家人都把洗清冤屈的希望寄託於法院的公開審理。開庭那天,也是他被關押來第一次與親人相見,一下囚車,雙方面對面痛哭。法庭上,律師為他作無罪辯護,他也始終表白:自己不是國家工作人員,自己沒有受賄……
1999年7月29日上午,法官專程到看守所宣判。當聽到自己期待已久的無罪釋放時,他頓時淚流滿面;他走出看守所鐵門,看到迎接他的親人和朋友,他淚如泉湧……
(二)
羅小平與唐志倫是典型的老夫少妻,妻子羅小平比她小31歲。如果說有人當初對他們的婚姻很不看好的話,經過唐蒙冤的日子,不得不讓人感嘆他們之間的患難真情。
羅小平說,丈夫被錯拘的大半年,也是她迅速成熟的日子。唐被突然抓走,羅和家人尋找了一個下午,等待了一個通宵,都沒有音訊,直到接到檢察院的通知,她的心才落下地,隨即又高高懸起:如何解救丈夫?如何打點他撂下的漁場和公司?
「我相信他是被冤枉的,我要全力支持他!」羅跑到重慶,借住在親戚家,日夜為丈夫奔走。找律師、寫申訴材料、找有關部門……那段時間她是這樣度過的:每晚寫材料至深夜,白天就投送有關部門,一次又一次,三天兩頭找律師探討案情,每月回長壽一次料理漁場和家事,看望丈夫的古稀老母;雖然見不到丈夫,但她堅持每週到看守所去探望一次,讓他知道親人在關注他……但是,事情仍朝著他們不情願的方向發展,20多天後,羅得到唐被批捕的消息。她腳底一軟,兩天沒吃沒喝……
清醒後,羅小平又開始為丈夫奔忙,她知道自己是他最有力的支持。她為此寫下的申訴材料已有幾大箱。她每次通過民警送進看守所的紙條,都寫著相同的話語:「志倫,你要堅持住,你要相信自己的清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要相信黨和政府。」當年的春節,她忙到大年三十晚上才從重慶市區趕回長壽,一家人相對無言,過了一個冷寂而淒涼的春節。
「被錯拘的日子,我失去的太多太多,但我得到一個患難真情的好妻子,得到親人們真誠的信任和支持。」唐志倫感慨萬千。
(三)
唐志倫被錯誤羈押之前,承包的水域每天打魚30多噸,最多時發售鮮魚90噸。其後,他承包了長壽湖的獅子山莊。同時,他出任貴州渝楓漁業開發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並與當地一企業談妥280萬元價格進行轉讓,正在合同執行期間,唐突然被抓,導致該轉讓計畫終止,他為此被董事會決定承擔了轉讓不成功的經濟賠償。他們把這一切歸結為被錯誤拘押,並將其算在國家賠償的直接損失內,希望能以此作為東山再起的資本。付出了慘重的代價,百萬家產瞬間全無,但唐志倫能得到多少賠償呢?他心中無數,但心中也充滿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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