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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為何屢出貪官?

 2002-06-02 18:2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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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認為,巨大的暴利空間和制度缺陷,是中國海關屢出貪官的原因。
  遠華案審理期間,不斷有言論猜測說,可能會有數名高官被判死刑。而不少人也心生疑問:這些貪官竟敢鯨吞上百萬、上千萬,難道不怕一朝東窗事發,就是黃泉咫尺嗎?

  究竟是什麼讓這些受過高等教育,執掌著國門大權的官員們,紛紛鋌而走險,踏上了不歸路?

  特別多的金額

  「海關,不出事便罷,一出事往往就要殺頭。」北京對外經貿大學教授何曉兵說。他曾在海關工作7年,後來辭職任教。

  何曉兵分析說,海關是一個相當特殊的權力機構,因而發生在它身上的腐敗,也與其他腐敗有著非常明顯的不同之處:一是涉案金額超乎尋常的大,二是涉案人數超乎尋常的多。

  如此「兩大」造成海關一旦發案,往往驚天。

  1999年被繩之以法的湛江特大走私案,爆出了國人「前所未聞的走私總貨值110億元」的巨額,而一個案件要查處331人,也創造了經濟犯罪涉案人數最多的記錄。

  今年廈門特大走私案,走私金額攀升至湛江的數倍──400億元人民幣,已經相當於中國一年國民生產總值的千分之四。(1999年國民生產總值是84482億元人民幣)至於涉案人數,僅目前透露的部分也相當可觀。

  湛江案的審判結果是:湛江海關原關長曹秀康、湛江海關調查處原處長朱向成、湛江市原市委書記陳同慶、原副市長楊衢青、公安局邊防分局原局長鄧野、及原政委陳恩、茂名海關原關長楊洪中均被判處死刑(包括死緩)。

  而廈門大案也形勢逼人。吳儀已代表中央高層表示,要審全部審,一個不能少,不能漏,對腐敗高官一定要用重典。

  由此可以相信案件水落石出之時,也是不少人頭落地之日。

  特別大的暴利

  走私的代價昂貴到危及生命,但參與走私的人卻有增無減,甚至連打私防私的海關官員也把持不住,變成了護私放私。

  據瞭解,1999年,中國查獲的走私案件多達9268起,而1992年到1999年間,被查處的海關違紀違法案件也有608起之多,900多人為此受到懲處。

  北京經濟觀察研究中心主任仲大軍認為,造成走私與走私腐敗層出不窮的最直接的原因是:在中國,走私的暴利太暴。

  這位經濟學者估計說:前幾年走私的賠率大約是一比十。也就是說,十起走私買賣,九起失敗,一起成功,也能大賺。

  據瞭解,1998年遠華集團曾在嵩嶼油碼頭,批發給幾家油庫上千萬噸的成品油。當時,柴油成品油的國際市場價格大約是每噸1000元,國內是每噸1500元,如此計算,走私一萬噸就可賺500萬元,而上千萬噸則可賺50億元以上。

  走私有如此豐厚的利潤空間,主要是因為中國過去一直實行高關稅政策,仲大軍說。關稅壁壘雖然保護了弱小的民族工業,但也客觀上筑就了一道關內關外差別巨大的「利益懸河」。

  這種類似「從平原到高原」的落差,正是走私的原動力。

  根據1999年的通關稅則,進口汽車的關稅仍然在100%以上,摩托車在90%以上,菸草在60%以上,這三樣東西,正是遠華案走私的重要目標。

  走私暴利的存在,當然就意味著腐敗暴利的存在。仲大軍說,走私分子為了得到驚人的利潤,自然不惜以驚人的價碼收買這條「懸河」的把關人──海關官員。

  「只要他們手一抬,走私的人就能得到上千萬上億元,哪怕是分個5%給海關,也是50萬上百萬,這就不難解釋為什麼廈門海關的貪官竟然貪了那麼多。」

  特別肥的崗位

  一位與遠華「締造者」賴昌星熟稔的人說,「賴昌星領導的是全廈門市能力最強的公關公司。」遠華有眾多員工,但他們基本上什麼都不干,專門負責拉關係,尤其是拉近與海關的關係。

  1996年,遠華的一座大廈動工時,賴昌星大宴賓客,請到嘉賓兩千,其中有不少海關官員,宴中每人都得到了價值三千元的禮品。廈門一位記者透露的細節更令人吃驚。他說,賴昌星有一年過生日,請了重要的200名嘉賓,每人一個紅包:十萬以上的錢。

  事實上,在遠華里,有些員工就是海關的前官員或者海關官員的子女。他們的工作就是在海關裡物色獵物,培養目標,而這份工作的工資待遇絕非一般公司可比擬。

  以高價收買「海關」,再從「海關」獲得更高價的利潤,廈門市某銀行一位瞭解遠華的人說,「那個走私集團幹的就是兩件事:買人,然後賣人。」

  一位負責緝查的深圳海關年輕幹部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他的一個校友畢業分到海關,在接受培訓期間,就莫名其妙地收到某公司送他的一個存摺,短短几個月內,戶頭上就有18萬元入帳。存摺被留下了,結果,這位「准報關員」培訓一結束,還沒上一天班,就進了監獄,判刑兩年。

  這位海關人員發現,走私集團最看重的是海關以下幾個「關鍵崗位」:審驗、監管、驗貨等,這些位置據稱都可以單獨作案。走私者常以重金為餌,早早就餵養身處這些崗位的或者即將走上這些崗位的人,直到對方吃慣美食,欲罷不能,最終心甘情願地成為他們的鐵桿夥伴。

  源頭不堵罪行難絕

  多位經濟專家與學者認為:包括海關在內中國所有的腐敗,其最本質的原因還是──權力大多在對人負責,而非制度。

  海關一般實行關長負責制。關長的權力可滲透各個環節,甚至包括內部緝查。遠華案發前,廈門海關一名緝查人員提出,「遠華的貨可能有問題」,但沒等他仔細調查,關長「立即放貨」的命令已經下達。

  天津海關的一名工作人員也遇到過同樣的情形。一位香港旅客擒帶一包血液製品入境。按照規定,需經衛生或藥檢部門檢查。這名關員認為這包製品手續不全,因此不予通關,沒想到,關長竟三次打來電話,並以「你到底想不想幹了」這樣嚴厲的語氣責令他違規操作。

  廈門的一位經濟人士說,人們感到奇怪,為什麼廈門海關那麼多關卡都有了毛病,那麼多關員都不能自持。其實這一點都不奇怪。「因為如果他們堅持原則,保持清白,可能根本就在那個位置上呆不住。」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天津前海關工作人員說,他在海關工作的日子裡,經常惴惴不安。因為職位的特殊,總有誘惑在眼前晃動。屈從還是拒絕,都是困難的選擇。如果屈從,良心不安;但拒絕,上下左右就會有異樣的目光和聲音,在暗地裡說,「他沒有拿紅包,也許是個告秘者。」

  結果,這位關員最終離開了海關。

  國家審計署副司長侯凱說,如果海關報關的一整套程序,能在透明的狀態下,由聯網的電腦而非封閉的人腦,由幾個工種分工而非一人單獨作業,由鐵的制度而非關長、處長、科長、小組長的個人意志完成,那麼,至少海關作弊的難度就大了很多,走私犯罪的風險也高了許多,人的慾望就可能會在雷池面前卻步或退
縮。

  執法者犯法,防私者通私,本來有悖常理,出人意外。但瞭解事實真相後,人們卻往往發現:他們的犯法也可以算是合情合情,意料中事。因為在這些人的頭腦中,本來就是法小人大。

  腐敗聽命於權力,權力聽命於個人,人又聽命於自己的慾望,因此湛江之後有了廈門,曹秀康之後有了楊前線,成克傑之後有了李紀周。因此,只要腐敗的源頭安然無恙,腐敗的罪行就難免繼續上演。


  十大熱門走私貨品的進口關稅(1999年)

  石油原油18.8%
  菸草制捲煙93.05%
  天然橡膠(煙膠片)46.25%
  電腦零附件27.53%
  汽油型小轎車121.68-154.35%
  洋酒114.5%
  化工原料35%
  紡織原料20~60%
  手持式無線電話機31.04%
  民用建築材料(大理石製品)46.25%

  摘自《中國新聞週刊》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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