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後遺症--不要錢也不辦事
瀋陽的「慕馬大案」算是塵埃落定了。瀋陽有關方面也努力進行勵精圖治,提出「南有廣州,北有瀋陽」的宏偉構想。然而,這番雄心壯志在實施中遇到了實施者的無形且無情的阻撓,前進路上遇到一塊塊「絆腳石」,這些「絆腳石」,隱性很好,不易發現;黏性又強,不易踢開。這是什麼寶物?這是「反腐敗後遺症」。最近,瀋陽市市長陳政高在全市糾風工作會議上強調:要徹底根治「原來給錢辦事,現在不要錢也不辦事」的「反腐敗後遺症」。為百姓辦事天經地義,不辦事天理不容!中新社援引《遼寧日報》的報導說,「原來給錢辦事,現在不要錢也不辦事」,這是老百姓對那些滿腦袋「權力尋租」思想的、握有一定權力的官員的辛辣諷刺。「慕馬大案」後,還有人至今抱著「權力尋租」的觀念不放:你允許我「權力尋租」,我就「大干特干」,分秒必爭,「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現在,你不允許我「權力尋租」了,那我就躺倒不幹了。
此前,曾經有人提到過「反腐敗後遺症」這個詞兒,那是擔心一些地方揪出了大貪官會落下「後遺症」,影響噹地的經濟建設,因為這些大貪官往往是當地的「一把手」,是「能人」。的確也有貪官自以為老子天下第一的,在被「雙規」甚至被審判時,還大聲嚷嚷「離開了我,這個地方就要垮了」,意思是只有他不倒,一個地方的政治經濟建設的大廈才不會倒,只有他在那裡當政才能讓當地「物質文明精神文明雙豐收」。於是我們看到一些報導,證明揪出貪官之後,哪怕是「一窩端」之後,當地社會環境更好,發展建設更快。
現在,瀋陽發現了「反腐敗後遺症」的新含義、新形態,那就是官員「現在不要錢也不辦事」!你不讓我「權力尋租」,不讓我「以權謀私」,我就把「權力」給「冷凍」起來,啥事都不干。這與一般常態下的「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有所不同,這樣的「冷凍權力、啥事不幹」包含了骨子裡對揪出「慕馬」、大反腐敗的不滿與抵抗。因此,瀋陽的這種「反腐敗後遺症」不可小看。
在這些「後遺症」患者看來,權力是他們謀取私利的資本。他們的行為邏輯是「大利大干,小利小干,無利不干」,這裡的利是自己的利,而非大眾的利。他們現在「無利可圖」,於是「冷凍」了「權力」,這其實是在懷念「過去的好時光」,因為過去他們嘗過「給了好處亂辦事」的甜頭。現在需要分析的是,這些過去「亂辦事」現在「不辦事」的人中,有多少是沒有揪出的腐敗的惡草,沒有鏟除的腐敗的根須?誰能保證過去他們在「辦事」的時候,拿的「好處」都守住了「不算腐敗」的底線?
這是在「反腐敗」之前的情況。那麼在「反腐敗」之後呢?之後的「現在進行時」,表面上看是把「權力」給「冷凍」起來,不為百姓辦事,實質上這也是在動用權力,只不過這種「動用權力」是「濫用權力」中的一種特殊形態,是腐敗的另一種表現;之後的「將來時」,那就是「冷凍」的「權力」在期待將來的「解凍」,一旦「腐敗的春天」到來,死灰就必定復燃。
認識到這一點,「該怎麼辦」的問題就好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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