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山東一農民被無辜羈押5年半申請國家賠償860萬

 2002-05-19 17:4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小字
中新網北京5月19日消息:被無辜羈押在看守所長達5年半之久的山東省聊城市莘縣農民郭新才,日前遞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以被司法機關無辜錯捕、錯判為由向莘縣人民法院和莘縣人民檢察院索賠人身自由賠償金等861萬餘元。

據中央電臺報導,今年48歲的郭新才原是莘縣一在家務農的退伍軍人,1996年6月12日,因涉嫌故意殺人被司法機關刑事拘留,後被逮捕。1997年1月28日以「故意殺人罪」被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但隨著郭新才一次次上訴,一次次被改判,先後從死刑改判死緩,又改為有期徒刑。直到去年11月1日,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宣告被羈押在看守所長達5年半的郭新才無罪。

郭新才在申請書中稱:「此案我純屬冤枉,由於司法機關的錯捕,並經歷一次次的錯判,使我遭受了5年半的冤獄,經濟上和精神上受到了極大的損失;由於錯判,致使我背著「殺人犯」的罪名在鬼門關上提心吊膽地徘徊了5年多,由一名共產黨員淪為階下囚,極有前途的兒子也因此背上了沈重的包袱,至今自己的大女兒下落不明,87歲的老父親整日陷於恐慌痛苦之中……」

為此,郭新才向莘縣人民法院和莘縣人民檢察院索賠,要求賠償侵犯人身自由的賠償金1347660.90元、精神損失費430萬元及其餘各種損失費,共計8613560.90元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