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臺公司共同開發台海石油

臺灣中國石油公司將與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聯合勘探石油

臺灣國營的中國石油公司和中國大陸國營的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週四簽署一項歷史性協議,雙方將臺北與北京的政治角力放在一旁,決定在臺灣海峽聯合開發石油和天然氣。

中國石油公司和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協議雙方投資2500萬美元,共同開發臺灣海峽的石油和天然氣資源。

中國石油公司總經理潘文炎和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總經理衛留成簽署了聯合開發的協議合同。

此舉被視為是自1949年中國內戰結束以來臺灣和大陸雙方在消除貿易和投資障礙方面所採取的最為大膽的行動。

這是臺灣和中國大陸涉及雙方國營公司的第二筆商業交易案。

此前,中國東方航空公司在去年簽署了一項協議,將該公司貨運部25%的股份出售給臺灣的中華航空公司,而後者也是被臺灣政府的基金所控制的國營公司。

據BBC報導,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的有關計畫已經獲得北京當局的批准。雙方成立的合資公司將對位於高雄西面250公里處的公海海域的石油蘊藏進行勘探。

在1996年,中國石油公司和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就已對上述範圍在15400平方公里的海域進行了地質調查。

由於臺北與北京自1999年7月以來的政治對話陷入僵局,臺灣的陸委會在上個月才批准了有關申請。

當年,臺灣前總統李登輝發表臺灣與中國是"特殊的國與國"之間的關係,兩岸關係緊張。中國大陸一直將臺灣視為其領土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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