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這一工程,國內外已多有負面評價,其中論述最為全面系統者,當首推旅德學者王維洛先生的專著《福兮禍兮──長江三峽工程的再評價》。王維洛先生不僅親自參與過三峽工程前期規劃,還得到一批反對派專家的支援。因此,這本專著可視為三峽工程反對派之代表作。
三峽工程引來舉世反對之聲,何以當政者仍一意孤行,堅持上馬?背後到底隱藏了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 讓我們拂去歷史的積塵,追溯三峽工程的直接起因。
建國以後,三峽大壩工程曾幾次提起,最高決策當局都知難而退。1969年文革時期,水電部、武漢軍區和湖北省革命委員會再次聯合提出報告。這次不再以歷次報告所申述的「防洪、發電、航運」為主要理由,而提出了……坦克和裝甲車。──原來,在湖北深山裡建設的第二汽車製造廠實際上還擔負著重要的軍工任務:生產坦克、裝甲車。這些重型武器和武鋼為生產坦克特殊鋼板而從德國引進了1700毫米軋板機最後神話般地成為一個超級水利工程的催產素。
1700軋機耗電量大,尤其是起動電流極大,當時的華中電網難以承受,於是必須在附近新建一座大型電廠;既然要建電廠,水電部就勢再次提出上三峽;在三峽工程被再次駁回後,水電部、軍方、湖北省在尋找替代方案時,提出了葛洲壩低水頭電站,宣稱解決了怕敵方炸壩的顧慮;於是,便有了葛洲壩工程十萬火急上馬。(瞭解了「坦克裝甲車」之背景,也許就明白了為什麼葛洲壩會邊施工、邊設計、邊修改,十萬人馬挑著籮筐就匆忙上陣的苦衷。)
在這個連環套裡,作為坦克裝甲車生產線和1700軋機的配套工程,葛洲壩必須在開工後三年半就發電,五年全部完工。但事實上十一年半才開始發電,十八年才完全建成。坦克、裝甲車和1700軋機等候不及,早已用拼拼湊湊的辦法解決了用電困難。在這個角度來看,葛洲壩工程的規劃與決策是失算的。但是,葛洲壩工程局這個擁有十萬之眾的既得利益集團就此羽翼豐滿。水電部更如虎添翼,上下聯手,挾葛洲壩工程之餘威,三峽工程已是志在必得。公開的,他們宣揚葛洲壩是三峽的練兵工程,營造「三峽必上」的輿論;私下裡,他們斥巨資修建通往上海的輸電線路,進口大量眼下並不需要的設備和載重車輛,製造既成事實,向決策當局施加壓力。他們最終如願以償:1995年,三峽工程上馬。坦克裝甲車終於奇妙地變成了世界絕無僅有的超級大壩。
什麼是三峽工程「主上派」的真實動機呢?
在經過長期論爭之後,三峽工程的災難性前景已日漸明朗,「建功立業、名垂青史」之想已不可得的情形下,上馬派那種集體性的狂熱動力又來自何處呢?當然只能是某種利益,某種共同的利益。但,究竟是什麼利益呢?
三峽工程數千億投資,即便僅「雁過拔毛」似地剝一層皮,千分之一中飽私囊,也是上億!利益如此之大,當然要強行上馬。至於對國計民生有多大危害,甚至最終建得成建不成,或建成之後因為危害太大而不得不炸掉,只要私囊已滿,他們並不關心。曾經有許多人建議以建設幾個較小的水壩來代替三峽大壩發電。對主建派來說,這真是餿得不能再餿的主意:跑到什麼金沙江、大渡河上去建壩,有省長廳長當嗎?搞小水電站,能出國考察,招標,訂貨嗎?有美元上腰嗎?
到此,一些斷片式的疑點也許可以「合理」地連綴起來了:為什麼「長辦」執法犯法,在國家法令不允許墾殖的分蓄洪區重新安置移民?為什麼「長辦」違反規定,允許在分蓄洪區內建築永久性建築?為什麼三峽工程上馬前要「尋找、安排」耗電企業用地,以消耗過剩電力?為什麼水利部對國務院加固長江堤防、安排行蓄洪區的決定陽奉陰違?為什麼「長辦」(「長委」)和水利部百折不撓地想上三峽工程?為什麼政府當局要實行「輿論導向」,壓制不同意見?為什麼可行性報告的提出、審批和批准竟然是同一批人?
有旅美中國學者概括道:「一個大型工程如果受到政府的過多干預,演變成一個公共機構,它就有可能成為一部分與該機構有利益關係的政治家的工具,而這個機構本身也轉化成為一個既得利益集團。這樣,它就不會再遵循當初創建時的宗旨,而是為了自身的利益在活動。」中國的水利工程利益集團正是這樣一個為自身利益而存在的巨大集團。在他們利用大型工程獵取集團和個人私利之同時,政治家們強化了對國家權力的控制,黎民百姓也獲得了民族自豪的心理滿足。
也許,這才是三峽這個「政治工程」的真正秘密。在現存社會制度下,他們如魚得水。但是他們不會永遠是贏家。(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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