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挪用銀行4000萬 科長為獨吞砍死兩名同案犯

36歲的胡俊傑原係中國工商銀行佳木斯市佳西支行會計科科長。1995年12月起,他在擔任會計科科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夥同儲蓄科科長溫鵬飛(40歲),會計郜長海(37歲),採取填制假轄內信貸資金憑證等手段,循環挪用銀行信貸資金10餘筆,累計循環挪用公款達4千餘萬元。截止案發胡俊傑未歸還的挪用公款1300餘萬元。胡還採取虛增存款積數套取利息等手段,累計貪污公款人民幣86萬餘元。
  
  1999年1月4日,胡俊傑和溫鵬飛、郜長海得知其貪污、挪用公款行為敗露後,3人攜款潛逃。1月20日,3人逃至長春市,用贓款購買了一套住房隱藏了起來。期間3人因分贓不均產生矛盾。2月9日下午,胡俊傑購買了斧子、砍刀、匕首等凶器。次日凌晨1時許,胡俊傑趁2人熟睡之機,持斧子向2人頭部猛劈下去,並用砍刀、匕首向2人頸部連割數下,將2人殺死後攜款逃離了現場。後公安機關於8月13日在上海市將已經整容的胡俊傑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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