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明慧網報導,學員被吸毒女犯不分晝夜地監視著,不准洗漱、睡覺,煉功即遭毒打,帶腳鐐、手銬、電棍電、關小號、體罰雙手高舉過頭面壁站從早上六點半到晚上十點半。
夏天,被迫在烈日下曝晒二十多天。被關在只有幾平米的房間內坐「軍姿」,不准說話,不准動或閉眼,屁股都坐爛了,還半個月不准洗澡。 冬天,被罰坐水牢,有的長達半個月,還每天十多個小時都不准去解便。
肉體上的摧殘對學員不起作用,該所又從北京調來司法部「轉化團」對學員進行洗腦。其間,強迫看誣蔑不實的新聞報導、廣播錄音、錄像。不從輒遭電棒、警棍、狼牙棒、皮帶、金竹條、細繩、鋼筆戳穴位、手銬等酷刑,有的學員被打得遍體鱗傷。
近60歲的法輪功學員張志清被楠木寺勞教所的管教唆使刑事犯用鋼條打得昏死過去,屁股被打得沒有一塊好肉。50多歲的張鳳清長期被罰每天在外站立17小時,達半年之久,有時還被捆住手腳扔在太陽下曝晒或雨淋。學員李馮琪被逾期關押,以致不能在其父臨終見最後一面。 管教還強迫學員做「下蹲」,一般超過150個就有生命危險,成都的毛坤被迫做1000個,廣安的汪世英被迫做到1300個。
殘酷迫害以七中隊最劇,其管教對學員稱,上有「政府」撐腰,打死也白打,不負任何責任,屍體扔了就是。
電視臺多次至楠木寺勞教所炮製假錄像 ,一學員對記者稱,原身患血管瘤,自煉功後全好了,而電視臺播放時,只有該學員的畫面,記者謊稱是煉功使其患了血管瘤。該學員強烈要求更正,卻被當局非法關押達15次,後送勞教一年多。
法輪功學員強烈呼籲聯合國人權機構、國際人權組織、各國政府和人民關注發生在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的暴行,救援仍被非法關押的學員,敦促中國政府:盡早釋放無辜的修煉者,還法輪功清白和修煉者的自由和基本人權。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 4/23/2002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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