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為何喜歡「三講」
《瞭望》新聞週刊剛剛刊發一篇通訊,披露了河北省國稅局原局長李真受賄1050萬元的「事跡」。文章裡有一句話:「組織上在對他實行『雙規』前3個月,他居然通過了『三講』」。我看到這裡不禁笑起來。這有什麼「居然」的?還真有不少腐敗分子在案發前都通過了「三講」。他們的評語比你我的都漂亮。吃喝嫖賄五毒俱全的胡長清在東窗事發之前不也正經地參加了「三講」,不也順利過關了嗎?
腐敗分子是最喜歡「三講」 的。一些腐敗分子「居然」通過了「三講」,而是「三講」已經變成了他們手中的利器,成了他們陷害忠良的藉口。河南省盧氏縣有個叫張沖波的人,因為揭發了縣委書記杜保錢(因受賄已於2001年6月4日被逮捕)的罪行,被杜下令逮捕。張沖波一身正氣,本無「罪」可判。但縣法院根據杜大人的指示,居然也「『從講政治的高度』看待此案」,硬是判了張兩年六個月的徒刑。(《南方週末》2002年3月28日)
由於「三講」這麼「有用」,於是黑龍江大慶市原市長錢棣華被「雙規」立案審查以後,趕緊交代了自己受賄20萬元的犯罪事實,馬上就提出了要求:「該談的我都談了,趕緊讓我出去,我好好搞搞『三講』……」(《歧途----重大典型案例剖析》80頁,四川省紀委、省監察廳2001年4月編)已經身陷囹圄了還捨不得「三講」,可以想見那些地方的「三講」對於他們到底是威脅還是遊戲甚至是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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