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黨委成犯罪主體

今天下午,記者接到了一份陝西省安康市鎮坪縣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起訴書上的被告是鎮坪縣華坪鄉黨委和原黨委書記唐德明,起訴罪名是「單位盜伐林木罪」。此案已於3月28日在陝西省鎮坪縣人民法院進行了公開審理。據瞭解,黨委成為刑事被告,在我國還屬首次。

1998年3月,鎮坪縣華坪鄉發生一起特大盜伐林木案。調查後發現,案件的組織者竟然是鎮坪縣華坪鄉黨委和當時的黨委書記唐德明。

起訴書稱,1998年2月14日,福建省一村民魏裕留找到該縣華坪鄉原鄉長劉其平,聯繫在該鄉辦地板條加工廠。3月4日,鄉黨委書記唐德明等人代表鄉政府與魏簽訂了木材精加工承包合同。為使加工廠及時開工,唐德明此後主持召開了鄉黨委會議,在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准,又無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決定組織村民伐樹,致使華坪鄉東升村國有林木遭到大量砍伐。經林業公安部門調查確定,砍伐林木原木材積為240.678立方米,折合林木蓄積481.356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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