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保護女性的奇趣法規

隨著時代的發展,女性的社會地位也在不斷地提高。許多國家在法規上做出了特殊規定,以維護女性的合法權益。


埃及 在法律上規定,在女性面前,任何男人不可出口不遜、污言穢語侮辱女性,違者監禁一週,若在一年內再犯,則坐牢半年。


日本 法律上寫明,丈夫把妻子剃成光頭要判刑8個月。頭髮雖輕。侮罪不可恕,理應重判。


秘魯 立法規定,丈夫謾罵妻子可處5至10天監禁;毆打妻子則判刑一至二年。


美國的猶他州 立法規定,夫婦如果在床上發生口角,妻子有權喝令丈夫下床睡在地板上。否則,丈夫會被控以精神肉體虐待而遭監禁。底特律的法律規定,嚴禁男子乘公共汽車時把頭探出車外,欣賞街上過路的女性,否則會受罰。


保加利亞規定,禁止在有孕婦的地方吸菸,否則予以處罰。另外,沒有得到女子學校校長的許可,所有男人不准向女生打招呼或扮鬼臉。


印度規定,嚴禁在公共場所污言穢語或動手動腳調戲女性,初犯者拘留15天,再犯者入獄一個月。


摘自《文化藝術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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