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法輪功反抗江澤民政權殘酷迫害法輪功的又一次重大行動。據這項案件的華盛頓民權律師馬丁.麥克馬洪(Martin F.McMahon)稱,此案是美國境內首宗以外國政府部門為被告替本國人維護自由及隱私權益的民事訴訟案。
毫無疑問,這件訴訟案的現實意義與歷史意義都是不可低估的。即便按照最保守的估計,這件訟案也將對中共有關部門在美國的倡狂違法行徑造成嚴重威懾。
法輪功控告的那些事實,諸如座車遭焚燬,在領館外被圍毆,住宅被潛入及盜竊,以及電話竊聽或留言恐嚇,人們早就聽說,早就知道。海外民運人士也有不少有過類似的遭遇。華人社區中常聽到人說:「共產黨好厲害,欺負人都欺負到美國來了」。法輪功的這次行動,不僅是對專制者及其幫凶的當頭棒喝,也為更多的人今後採取類似的行動樹立了榜樣。
這又使人想起幾天前中共廣州市委機關報廣州日報公開登出李洪志的兩篇經文的事。此事就發生在長春有線電視播放法輪功電視片之後不到一個月。實令人嘖嘖稱奇。
時至今日,還有誰能懷疑法輪功的頑強的生命力?兩年多前,江澤民說:「我就不信治不了法輪功。」然而事實是,江澤民就是治不了法輪功。
人之誤,往往誤在以己度人。江澤民迷信高壓萬能,無非是投射出自己的心理。對人殘暴者無非反映出自己的怯懦。江澤民無非是想:要是換上我,面對如此殘暴的鎮壓,早就放棄早就投降了。「不信治不了」者,不信這世上還真有人堅持自己的信仰,在高壓下不屈服也。
九七年江澤民首次訪美,海外民運團體發表致江澤民公開信。信尾寫道:「處在你的位置上,不為大善,便為大惡,君子禽獸,只爭一線。」現在,三年多過去了,對江澤民來說,棺未蓋而論已定(當然,「苦海無邊,回頭是岸」)。別的罪過且不提,單單是一意孤行、無所不用其極地鎮壓法輪功這件事,就足以使之名列暴君。現在的問題是,江澤民的繼任者們,還有誰肯把這個罵名接著背下去。
猶太人對納粹罪犯窮追不舍,哪怕天涯海角,隱姓埋名,也務必一追到底,決不放棄。正是憑著這種認真、頑強、縝密、堅韌不拔,他們把納粹罪犯牢牢地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使之成為全人類的不可磨滅的共同記憶,從而有力地昭示後人,永遠不要忘記,絕對不允許再次發生。中國人常常被批評是「差不多先生」,「只有五分鐘熱情」。我看不見得,例如法輪功就有類似的一股韌勁。
別以為老實人好欺負。(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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