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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密:中國房地產經紀市場「水」有多深?

 2002-04-12 21:5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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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一套16.8萬元的房子,經過房屋中介公司一轉手,居然成了18.1萬元!儘管有一系列的條例法規明令禁止,但違規操作、賺取差價卻已是房地產經紀市場一個近乎公開的「秘密」。

  日前,上海工商部門對全市4000多家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的經紀企業進行了清理規範,大規模的集中整頓猶如木桌入水,攪起池底泥沙,當前房產經紀市場中存在的形形色色的違規之舉浮出水面。

  近年來上海房地產交易市場日趨火爆,僅以2001年的二手房交易面積為例,同比增長就高達83%;在上海,大約有50%的新建商品房銷售和90%的二手房買賣是通過房地產經紀實現的。利潤的刺激,使得大量經營者急於進入。目前,開辦一家房地產經紀企業的成本相對較低,有人將一些小的中介公司形象描述為「一間房子+一張桌子+一部電話」,不少人為了賺錢,千方百計逃避法律約束,導致各種缺乏資質的「地下中介」大量出現。上海工商部門的統計顯示,去年一年全市被查處取締的無照經營房產經紀企業達344家。

  一些無照、無證的房產經紀企業還花錢「買資質」,擺出幾張經紀執業證書來糊弄人。眾所周知,經紀活動具有專業性,從業人員需要依法取得相關經紀執業證書。但是上海工商部門在檢查中發現,目前房產經紀行業內隨意出租、出借經紀執業證書的現象並非鮮見;買證、借證經營的房產經紀企業和人員不僅普遍缺乏資質,無法提供專業服務,使委託人的交易成本和交易風險大大增加,還時常發生卷帶委託人定金潛逃的事件。今年年初,上海閘北區一位姓吳的買房人就遇上了這樣貌似合法的「執業人員」,結果1萬元的購房定金打了水漂。

  而讓消費者感到最為憤慨的是,房產經紀企業在交易中大肆賺取差價。與一般商業行為不同,「經紀」的特點就是收取佣金、為委託者服務,2000年頒布的《上海市經紀人條例》中也明確規定「執業經紀人不得隱瞞與經紀活動有關的重要事項,提供不實信息,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報酬」。所以對於房產經紀企業而言,目前最高只能收取3.5%的佣金。但由於經濟利益驅動、現行佣金率相對較低等因素,遭到明令禁止的「賺取差價」事實上卻成了房產經紀企業,尤其是低端二手房交易市場中經紀企業獲取暴利的主要手段。這些房產中介「壓上家,瞞下家」,在沒有取得房屋產權的情況下,以「包銷」名義,隱瞞委託人的實際出賣價格,與第三方進行交易,一套房屋轉手可加價逾萬元。上J泄ど嘆鐘泄馗涸鶉吮硎荊骸埃玻埃埃蹦晟蝦6(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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