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法院警車拖人200米致死

4月3日晚7時30分,陝西城固新鋪桃花店村附近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死者在被縣法院警車拖行200餘米後,一位駕駛縣公安局局長車的人又在事故現場與群眾發生衝突。目前,一死者親屬受傷入院,呈准休克狀態。

千龍網5日報導說,事發當晚10時許,肇事車陝OA782警車下,被拖行的人已死。據現場目擊者稱:死者名叫袁有□,桃花店村6組人。當晚7時30分,一輛摩托車由西向東,在村民魏某家前的公路上,將袁撞倒,隨後,一漢中開往城固的陝OA782警車,又從袁身上軋過。在拖行了200餘米後,被一大貨車擋住,肇事車隨即被群眾圍起來。而此事發生後不久,一車號為陝OA6968的警車也從漢中到現場,停車後,車上下來一司機,先踢了擋在肇事車前死者的侄兒袁志明一腳,接著又打了兩拳,後還回到駕駛室,拿了一樣東西把袁志明戳傷了。

在現場發現了多處血跡。而法院陝OA782警車的肇事司機卻早已不知去向。現場的交警說,他們也不清楚。正在柳林鎮中心醫院看傷的袁志明,血還在滴個不停。醫生診斷稱:傷為銳器所致。

然而,從事故當晚直至4日凌晨2時,肇事司機也未來縣交警大隊交待情況。當問及肇事司機應該來而為何不來時,辦案交警張曉敏撥通一個電話後告訴說:法院的人說了,司機嚇暈了。

針對車號為陝OA6968警車傷人一事,當時在現場的柳林鎮派出所徐永明所長稱,陝OA6968車是縣公安局局長的車,袁志明的手傷怎麼回事,他沒看見也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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