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員作假淨賺30萬

身為公證處副主任和三級公證員,竟故意出具虛假證明文件進行公證,並利用虛假文件將別人的房產據為己有。
  
現年43歲的蓋有忠系濟南市歷下區公證處副主任、三級公證員。1998年5月6日,家住濟南西城根街的王某,因準備私自出售一套與他人共有的房產找到蓋有忠,希望蓋能幫忙出具一份假公證文書。蓋有忠竟然毫不猶豫地答應下來,並利用偽造的身份證,為王某提供的一份賣房委託書進行了虛假公證。後蓋有忠又利用此虛假公證書,以18.5萬元的價格,偷偷將王某價值50多萬元的房產過戶到自己妻子的名下,造成原房產共有人經濟損失32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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