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長篇小說《經濟大逃亡》感到一種揪心的震撼!

讀長篇小說《經濟大逃亡》,感到一種揪心的震撼。書中入木三分地刻劃了從中國大陸跑到美國的八個「大亨」的嘴臉和靈魂。這五男三女八大亨以及他們幫閑們像一群大大小小的廁鬼,在吸夠中國老百姓的血漿之後,揚長而去,到大洋彼岸的那個「天堂」逍遙去了。「國家在流血,人民在流淚。」一些有正義感的學者們竟這樣大聲疾呼,聽了真讓人無比痛心疾首。

國產大外逃必以國產大流失為先決條件,而國產大流失則是腐敗和瀆職的結果。中國國有資產的流失簡直叫世人觸目驚心。據世界銀行的研究報告估計,中國大陸國有財產的流失約佔GDP的8%∼12%。學者李文龍和魏國辰的研究表明,國有企業,尤其是中小型企業的所有權損失極其嚴重。大中小國有企業權益的損失,在淨資產的比重中,分別佔15%、59.4%和52.8%。

朱鎔基總理因遼寧省賤賣國有企業,造成數千億元人民幣流失,就曾特別勒令其立即停止這種出賣。

什麼是暴富的最大快捷方式?這就是巧妙而又合法地將國有資產轉化到自己的私人手中。如若不然,怎麼可能在相當短的時期內,迅速造就出如此多的千萬、甚至億萬富翁?據報導,某位深圳的「大款」竟泄露天機如下:「力圖把國有資產變成自己口袋裡的錢。國家的錢實在太多,沒有誰數得清楚,也沒有誰能看守得天衣無縫。而且實際上許多看守國有資產的人,都不反對把國家的錢放進我們的腰包,我只取大海之一粟,足矣。……我要讓法律保護我賺錢。我不要國有企業的經營者做違法的事,只要他們別那麼認真就行了。」
國內一份宣傳法制的雜誌曾發出這樣的強烈呼籲:「莫讓國有資產付水流!」
國產究竟怎麼流失的呢?第一,許多大大小小掌握國產管理重權的「老闆」們都是一些無能庸碌之輩,他們不負責任、玩忽職守、浪費敗家,視屬於全體老百姓的財產如同兒戲。第二,許多大大小小國營「官倉鼠」們監守自盜,官商勾結,中飽私囊,揮霍公款,拿國產做個人交易,結果「富了和尚窮了廟」。第三,許多大大小小國營單位的「成員者」、「參與者」或「投資合作者」們都用不同的手段挖牆腳,白吃白拿。

再具體一點講,流失的渠道至少有下列九種:(1)中外企業合資和進行企業股份制改造時,對國有財產不評估或有意低估國有財產價值;(2)股份制企業對國家股不分紅、不配股;(3)以明晰產權關係為名,把國有資產低價賣給個人或搞「負債持股」;(4)有些經濟困難的企業把企業分解,抽逃資金和設備,另組企業,搞「大船擱淺,舢板逃生」,逃避債務;(5)一些企業事業單位將部分國有資產不入賬,形成大量賬外資產;(6)全民企業辦集體企業,無償劃轉和無償佔有國有資產,進而變為個人資產;(7)在不規範的產權交易中,廉價出售國有資產;(8)行政事業單位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資產不按規定收取使用國有資產佔用費等等;(9)公款私存的現象越來越嚴重,它是指以個人名義將公款存入銀行。
上述只是中國境內國有資產的流失渠道。至於境外和企業流動資產在流通中的走失和「虧損」,據有關專家估計,可能遠遠大於這個數字。
據專家估價,光在80年代,國有資產的流失量每年就達500多億元。據統計,截至1993年底,全國國產總量有34950億元,但從1982年到1992年,國產大約流失了5000多億,差不多佔1/6。其實實際流失的程度遠比這個估計為高。更有甚者,進入90年代以來,這種流失量至少每年800∼1000多億元。另據報載,國有企業的呆帳壞帳及銀行的不良資產的損失,至少有12000億以上;每年公款吃喝的費用高達1000多億;每年由逃稅漏稅造成的損失1100多億;而由於決策失誤帶來的損失亦至少1000多億。透露,政府高層已達成共識,在九五期間,僅保留1000家國有大企業,其餘將近100000家將由市場調節解決,也就是說將逐步私營化。這從社會發展的趨勢上,無疑是一項正確的舉措,但由於腐敗瀆職無能官僚主義等原因,實行起來會有國產進一步流失的嚴重性。
國產大流失的最嚴重危害是動搖整個社會經濟的基礎。不良分子貪得無厭地將國產轉化為私產,而國家被迫從經濟體系中強制性抽取資源,用以補充和增長國產。於是造成惡性循環。前一種現象愈是氾濫,後一種行為便愈加強化,是經濟過程完全失序。
上述這類案例,除了無知無能或瀆職,有時是由於內外勾結,出賣國家利益,而損公肥私的敗類所至。
如何有效地堵住上述流失?有人形象地比喻,這就先看水桶是否嚴密而不漏水,其次再看倒入水桶中的水是否超過整個水桶的容積。前者的那種嚴密性好比國家對國產監管制度的嚴密性;而後者的容積則好比國家監管國產的能力。因此,防止國產流失的兩大途徑是:國家對國產的監管制度和國家監管國產的能力。
然而,在改革開放後,市場經濟日益活絡的情況下,國產的流動性極大地增強,故使監管的難度也相應增大。國家監管國產的能力早以遠遠落後於這種變化,也就是說,國家原有的能力水平也不能有效地監管巨大的國產,故形成無數的漏洞和死角。於是,這就提出了兩種可能改進的方法:一是根據實際的監管能力來限制國有企業的數量;二是實行國有企業的分級所有和分級監管,促使地方政府對國產付有實質性的責任,同時也享有所有者的權益。
有專家更進一步主張:1. 必須盡快建立和健全國產的管理與經營兩套制衡的機構,明確界定二者的法律責任。 2.必須依法定期開展對國產的清理和核查工作,強化基礎管理,從而盡量杜絕閑置、浪費、混亂和流失。3. 必須進行有效、及時而準確的的國產評估,從而有利於產權的變動、兼併、聯營、轉讓、出售、合資以及股份經營等。4. 必須完善對國家官員的經濟行政權和國有企業經營權的法律與社會監督雙重機制,充分發揮和保護普通大眾的舉報權和檢舉權,同時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5. 必須加強以法治姦的力度,凡使國產遭受損失的,定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課以行政處分、黨紀處分以致民事賠償甚至刑事懲罰。6. 必須對各類國營企業進行戰略性重組或改組,使其煥發更強的生命活力。根據「抓大放小」的原則,對國營大中型企業建立起「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而對小企業進行改革和改組。
亡羊補牢,猶為未晚。為了防止國產流失,中國專門成立了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並力爭在幾年內完成一系列配套改革,建立一套組織健全、權責分明的國有資產基礎工作管理體系和一套規範的,有權威性的國有資產立法和執法體系。目前,國內已成立省級國有資產管理機構30個,地市級管理機構338個,縣市級管理機構1870個,全國管理網路已初步形成,專業人員已達10000多人。
但可惜的是,國有流失仍然沒有非常有效的得到阻止。有的專家指出癥結的所在:其一是產權的混亂。改革使產權形式多樣化,資產的流動和轉型原則已為法律所認可,因而集中監控日趨弱化。這就使大量以權謀私的人有機會監守自盜,而「化大公為大私」。其二是立法、執法和輿論監督的無力。中國控制立法執法和輿論的正是那些有權搞國產流失的人,他們本身不受監督,更難以曝光。
有的人甚至悲觀地預言,即使中央三令五申,出臺更多的法律和機構,但國產流失仍會不可阻擋地進行下去,一直到什麼法規和機構都沒有必要存在為止。但也有的人還是樂觀地認為,從宏觀上說,對於中國社會,國產流失和由公轉私還是一種變革和進步,而痛苦的代價是不可避免的。問題在於這種變革的過程只是為極少數貪官污吏和不法份子撈到好處。倘若讓轉型的國營企業為職工集體所有,或全體股民所有,同時健全法制、吏治和監督機制,就可以使整個變革過程合理健康得發展。國產的流失一方面反映中國幾十年經濟體制的弊端,但若加以科學而公正的解決,又可以徹底醫治中國經濟的絕症。
國產大外逃是指利用各種手段將已非法變為私產的國產轉到境外,或將暫時還是國產的資產先轉到境外,然後再將此徹底變為私產。它的必要前提是由腐敗引起的國產大流失。
「狡兔三窟」是中國人的警世格言。對各種腐敗分子和經濟犯罪份子來說,要想逍遙法外,就是利用不同國家政治經濟法律制度的差異和漏洞,將非法佔有的資產轉移到當局鞭長莫及的地方去。
稍微考察一下,可以發現至少相當一部分腐敗分子和經濟犯罪份子動過這方面的腦筋,其中有不少使之付諸實現。1998年12月,據中央電視臺報導,公檢法有關部門利用國際刑警組織,引渡或抓獲40餘個卷款外逃的經濟罪犯。當然還有更多的仍逍遙法外。
經濟犯罪外逃分子的去處很廣,幾乎散佈全球各地,如港澳、東南亞、東歐以及非洲、拉丁美洲的許多國家。而後來,美國成為他們逃避懲罰的最佳國度。這是因為:1. 美國與中國沒有引渡關係,也沒有國際刑警的合作關係;2. 美國有對「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保障」;3. 美國社會政治制度相對穩定.4. 美國幅員廣大,環境良好,選擇諸多,生活條件舒適;5. 美國對少數族裔的權益相對重視,不像其它歐洲國家那樣有更多的種族歧視。
中國境外的中資企業是進行這種國產大外逃的最便利途徑。
1995年,中國有關部門發出通知,要中國在東歐許多國家的駐外機關協助國營企業在當地追索拖欠的大宗外貿貸款。過去的十多年裡,大量的中國倒爺進軍東歐,同時也使國產流失也達到天文數字。
然而,經濟外逃犯罪份子的最理想去處還是大洋彼岸的美國。近十年來,越來越多來自中國大陸的「富豪」攜帶大量不明資產到美國當了「寓公」。據初步估算,僅在美國洛杉磯一地,各種中資公司的數額就有1000多家。這些所謂投資五花八門,如國務院某工業部竟在洛杉磯開了一家日本餐館,結果後來倒閉。據中國有關部門統計,中國在美國國營公司,巨大部分虧損,許多要靠在香港的子公司貼補。但這些駐美公司負責人及其子女,幾年內都會成為美國華人中的富翁和富婆。
據美國「新大陸」報報導,據美國房地產業人士分析,中資公司在美國購置房地產業,平均價格要高出市場價20%∼100%。有不少買進的是難以保值的破敗房地產,瀕臨倒閉的企業。其中私人拿到得好處和巨額回扣,遠非一句「不瞭解情況」所能說清楚的。在美國期貨交易業中華人業者也反映,最近不少中資企業以巨款投入期貨交易,但大多數以虧損告終。這些企業的頭頭們多以經營虧損向國家和主管部門報賬,同時從期貨交易人手中私下分得交易手續費。
這幾年來越來越多的外貿企業搶著宣布破產,除了無能和瀆職而經營不善外,其中最大的一個原因就是它們在宣布破產前,其不少資產和利潤已利用各種手段轉移到境外或落到私人名下。在美國和日本的多數中資企業,其盈利主要是靠國內企業的錢賺錢或直接賺國內母公司的錢。這種公司多以進出口和有貿易權為主。有相當數目的外貿企業,其虧損或資不抵債的原因,就是由於轉移資金或長期做便於獲取私利的「虧本」生意。對它們來說,最佳出路就是通過破產把虧損轉嫁出去,並逃避對其轉移資金的追究。
美國華文「美中導報」曾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在芝加哥,某人與某中資公司合作,很快就採取巧妙而卑劣的手段。利用法律漏洞,竟然將幾十萬的銷售貸款和利潤全部佔為己有,把原來的主人統統剔除,連整個公司都成了他的。這個人還公開說:國內的貸款,他根本沒有打算償還,」那些土老冒,讓他們來美國打官司吧,看誰打得過誰!」國內一家工廠發來一百萬元的貨,他扣住不還,藉口賣不出去。發貨的工廠要求將貨退回去,甚至懇求多少還一點款,他根本不理睬。結果工廠倒閉,數百名工人丟了飯碗。安徽的一家公司給他發來16個集裝箱,被扣下。不久,江蘇的另一家公司也給他發來16個集裝箱,照樣也被扣下,不給回音。此人,在芝加哥最好的區域給自己買了一棟帶有一大片花園綠地的三層洋樓。據說他養了一條狗,據說他還買了槍,據說他誰也不怕……
美國洛杉磯有一個大陸來的富婆。她的發家很簡單:通過國內關係,不必任何預付款,就可以搞到大批的貨物,而且無限期地不必償還。當國內有關部門派人來美國討債時,她便請這些來客痛痛快快玩一趟,給個人一些回扣,然後讓其對公家而言空手而歸。此外,此富婆還有辦法往國內倒舊汽車。目前,她早已擁有豪宅數處。
1998年10月23日,中國外匯局高級官員宣布,雖然政府明令禁止,但仍有一千家中國大陸公司非法在海外帳戶持有約60億美元外匯,佔全部外匯儲備的4.2%。對於這些公司,除非在10月底將這些款項匯入國內,否則有些人將受到刑事起訴。但據透露,其中只有344家承認持有7.73億美元和4660萬元港幣。也就是說將可能有相當數目的公司不理會這項一延再延的命令。有人估計,這種非法持有的外匯遠遠不止這個數額。無疑這必成為國產外逃的一個最重要途徑之一。
不少發現並擔憂,隨著近100000家國營企業走向私營化,會有更多的經濟大外逃,因為一個明顯的趨向是,越來越多的私營企業將資金向海外轉移。重要原因有五:1. 亞洲金融危機,使私人資本看重歐美;2. 擔心政策的不穩定,如」動富濟貧」等;3.樓市和股市的暫時低迷令私人資本撤出這類領域,但又不願向不明的產業投資;4. 經營環境變化,原來使這些私人資本暴發的社會條件得到改變,如」雙軌制」逐漸變為單一市場價格體制,令私人資本觀望不前;
5. 固有」狡兔三窟」的處世文化價值觀。
那些國產大轉移都是採取某種」費邊式」即迂迴式的方式,如大陸-港澳-美國或大陸-東南亞-美國。他們所致力的是將RMB(人民幣)染成綠的,因為美元具備此種顏色。這種染綠的過程則通過:1. 投資-破產-轉戶; 2. 合資-虧空-調包;3. 額度-差價-回扣;4. 流資-假賬-捲逃;5. 後門-偏門-邪門;或6. 黑道-白道-黑白道。
為了中國全體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必須查清這些經濟外逃分子:1. 怎樣把資金轉到境外戶頭的;2. 怎樣把現款直接攜帶出境的;3. 怎樣把贓款和偏門所獲進行」洗錢」的;4. 怎樣非法搞到各種護照和出境文件的;5. 怎樣利用邊防和海關的漏洞;6. 怎樣利用公款購買房地產;7. 怎樣利用宣布破產將境外國產轉為私產;8.怎樣利用」中資公司」的名義在境外撈取好處;9. 怎樣將國產從境外其它地方迂迴轉到美國再變為私產的。
據美國中文報紙「新大陸」1995年4月的報導,在洛杉磯的公家或由公轉私的」新款爺」們,拿自己國家的民脂民膏,什麼敢造。有一個款爺在大陸時不官不民,亦官亦民,做得是黑白通吃的大生意。有一陣子決定來美國小住。這老兄手提幾百萬美元現款,竟奇蹟般的從美國海關混過。沒幾天,他把一百萬美鈔往房地產經紀人桌上一扔,當下定下一棟豪宅。這以後,據他自稱,蒸鍋大洛杉磯的華人夜總會、按摩院,以及老美的脫衣舞廳,幾乎沒有他未光顧過的,不就是一晚上幾百元麼?偶爾他也花上數千美元包上一個小姐外出旅遊。
在美國洛杉磯1300中文廣播電臺1997年一次」脫口秀」節目中,一位參與者透露:」前幾天,我有一個做房地產的朋友陪著一位大陸來的老太太看房子,從早到晚馬不停蹄,一共看了七處每棟三十萬以上的房子。這老太太怪兮兮的,陰著臉一句話也不多說。一天忙過了,我的朋友想這老太太沒有真心買房子的意思,今天全白費了,很懊惱。你曉得那老太太最後說了句什麼。她說:這七處房子我全要了。這下子,我那朋友都嚇呆了。這還不算,那老太太付得都是現款。
美國中文報紙「世界日報」一篇報導說,一些會計師為來自中國大陸的大款們作賬或報稅時,簡直對他們的財產感到瞠目結舌。一些表面月收入不過一千元的人,竟擁有五六十萬,七八十萬,甚至上百萬的房子。
一個臺灣老闆住在大洛杉磯縣的阿凱迪亞市,他說,他的斜對面住著一家中國大連來的大款,其房子的價值是一百五十萬;另外在不遠的地方,還有一家天津來的大款,其房價有一百二十萬。這位老闆很感嘆,說自己出身國民黨高級官宦世家,雖家產不薄,但對這些大陸暴發戶的財大氣粗也不得不讓三分。
眼下,在洛杉磯,你可以看到不少開高級名牌車,穿金戴銀,珠光寶氣,出手闊綽的大陸客,而他們或她們的財產卻是來自不義甚至邪惡。
由於地緣的阻隔和傳統價值觀念等的限制,即便遇到社會災變,古代中國的富人們不會想到,沒必要也不可能搞什麼經濟大外逃。而最多匿名隱姓躲避風頭,或到跑到山高皇帝遠的」世外桃源」去當個員外什麼的。相反,只有那些活不下去的沿海窮人們才有可能鋌而走險,飄洋過海,到異國他鄉去謀生。
到了20世紀,隨著社會轉型和閉關鎖國的狀態不斷打破,中國現代可以說有過四次經濟大外逃。
第一次經濟大外逃是在辛亥革命後,一批幸運逃避懲罰滿清王朝的權貴或鷹犬們,帶著國寶和財產倉惶逃到天津或上海的外國列強的租界,改頭換面當了寓公,或伺機捲土重來。其中一部分後來跑到了日本或歐美。中國清王朝的末代宣統皇帝溥儀就是其中最大的代表。
第二次經濟大外逃是在北伐戰爭後,一批大大小小沉渣泛起的軍閥們以及他們的受益者們,在失敗後,帶著掠奪來的國寶和財產跑到租界,改頭換面當起了寓公,或伺機東山再起。其中一部分後來也跑到了日本或歐美。
第三次經濟大外逃是在國民黨在大陸失敗後,除撤到臺灣外,還有一批官僚權貴和大富翁們,帶著國寶和大量財產跑到歐美或其它國家,當起了寓公和寓婆。宋子文,孔祥熙家族就是最突出的代表。1998年,由宋美齡和孔祥熙家後裔決定將紐約長島的一座宮殿般的巨宅拍賣。這可說是當年他們經濟大外逃的一個例證。在美國,你隨處可見一些過氣的」國大代表」們,在某個豪宅裡打發著餘生。據人們傳說,美國有一家由華人開發的名牌商品,其老闆是一名國民黨著名將軍之後,當年他老子私人帳戶裡有一大筆蔣公讓他遊說美國軍方的秘密基金,數字達8位數。後來隨著蔣公的辭世,這筆錢也就自然而然私有化了。
第四次經濟大外逃或稱國產大外逃是在中國大陸改革開放後,一大批以權謀私的腐敗分子和一幫暴發的大款們,將資產轉移到國外,尤其是美國。這就是這本書所關注的中心議題。儘管都是發國難財,這一次與前三次不同。前三次的社會制度還算是私有制,而這一次則是在公有制的名義下,以國家公僕的身份,無法無天地將本屬於全體國民的資產轉為私產,然後再轉到國外。
這種國產大外逃,荒誕之極,邪惡之極。
它造就了世紀之交新的寓公和寓婆,甚至不少是超級的寓公和寓婆。
這是中國歷史上最大的不合理之一。
我們中國的老百姓真是可敬又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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