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法新規定將來不及在四月一日實施

此間移民律師指出,美移民局長齊格勒日前將持旅遊簽證的外國人在美國有效停留時間從半年縮短為三十天,以及禁止持旅遊及其他非移民簽證者在美國改學生簽證的提議,將來不及趕在四月一日付諸實施。
為配合九一一後美國移民局作業的一系列改弦更張,旨在防堵移民法漏洞的這兩項新措施宣布後一度引起風聲鶴唳,謠言滿天飛,但新措施的具體生效日期仍有待移民總局正式通知。

唯一確定四月一日生效的是,赴加拿大與墨西哥申請美國簽證的外國人,若不能獲得新簽證,將不得像以前一樣,只要持有有效的I-94卡就可返回美國。華人也擔心今後在美國境內調整身份,困難度會比過去要大得多。許多第一代移民每年從臺灣或中國大陸接年邁雙親來美團聚幾個月的作法,顯然也必須有所改變。

另一項對移民不利的新發展是,美勞工部本週證實,受經濟不景氣及高失業率影響,該部今後對RIR 快速勞工應聘的審查將更加仔細嚴格,如果勞工部認定某一職位不適用快速勞工應聘申請,它可以把申請改為傳統勞工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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