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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籍華人方復明以行賄和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判五年

 2002-03-21 15:5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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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家法院今天(3月21日)以行賄和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判處美籍華裔工程師方復明(又稱:方富明)五年徒刑。

美國駐北京大使館的一位官員說,判決是由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的。法庭也裁定把方復明驅逐出境。

據BBC報導,報導,今年已經67歲的方復明在中國被拘留的兩年時間會從刑期內扣除。

美國駐華官員還說,美國使館一名外交官和方復明的一名親屬宣判時在場。

方復明被扣留之前在香港一家能源公司任職。據方復明的律師說,他在2000年2月28日抵達北京,準備協助美國一家能源公司商談合約時被中國當局逮捕。

方復明被控通過中國一家國有能源公司的工程師非法獲得國家秘密文件以及行賄24萬5千元人民幣(合2萬9千5百美元)。

2001年9月方復明被正式起訴,同年10月、11月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曾兩次聽審方復明案。

不過,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今天報導,方復明在95年至99年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文件35份,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24.5萬美元,數罪同罰,判刑五年。

美國關注

方復明的律師說,方復明否認行賄,並說向他提供那些秘密文件的中國官員是想藉此敲詐錢財。

方復明一案引起美國方面的很大關注。

美國國務院曾表示,中國長時間扣留而不起訴方復明違反了國際準則,美國方面還曾多次要求中國釋放方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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