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克傑「伏法」的兩個版本

2000年9月14日,大貪官成克傑「伏法」。新華社等權威媒體發布了消息,但語焉不詳,稱之為「被執行死刑」,按我等普通百姓的思維「慣例」,應該是「槍決」吧。 果然,2001年第12期《反腐敗導刊》轉載了《南京紀檢》的一篇文章,講述了成克傑「伏法」的詳細經過。簡要摘錄如下:

14日凌晨5時,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行刑車開進了監獄。成克傑嚇得渾身癱軟,說不出話來。這時,行刑隊上來幾個全副武裝的法警按規定將成克傑五花大綁,插上死刑特有的「斬」字牌,拖上警車……車隊到達刑場後,行刑法警將成克傑從警車上拉下來……隨著指揮官一聲令下,「啪」一縷青煙從槍口噴出,成克傑倒下。

但後來我看到的另一篇同樣是披露成克傑「伏法」的文章卻又有了新的說法。2001年第50期《三聯生活週刊》的《巨貪成克傑斃命於死亡注射---透視我國注射死刑》一文中說,「2000年9月14日,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克傑被執行死刑,採用了死亡注射。」

《三聯生活週刊》是一份嚴肅的雜誌,它對成克傑的「注射死刑」在我看來也同樣無懈可擊,同樣讓人深信不疑。 一個人不可能被「執行」兩次,不會槍決了還要「注射」,或是「注射」了再來槍決,那麼,其中必有一種說法是假的,杜撰的。問題是,為何都寫得那麼逼真,又能過五關斬六將登在公開發行的媒體上?

在歷史長河中,我們見過了太多的「謎」,而這些「謎」的形成,其實是因為權威信息披露的顧忌和遲緩,由此造成千奇百怪的「小道消息」、「民間版本」,再加上一些傳媒的以訛傳訛,這些消息就成了揮之不去的「謎團」。 成克傑的「伏法」方式會不會成為一個「謎」?會不會在幾百年後成為考古專家們的論爭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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