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勝於雄辯。後來他這上司連同他一樣倒臺了,一查,也是個貪官。橫看成嶺側成峰。同是個貪官,就看你怎麼看,什麼人看。群眾說,咱們看貪官,怎樣看都罵娘;而貪官看貪官,怎樣看都順眼。
群眾的語言往往是真理的語言。
從本質上講,貪官與貪官是「猩猩惜猩猩,英雄惜英雄」,貪官之間往往有著一種「同類項」式階級感情或默契合作的關係,雖然等級、崗位不同,那心總是相通的,所謂「你看我,我看你,你做我也做,你貪我也貪」。貪官在明裡可以論為人民服務,可暗裡往往是以財富論英雄,財富越多越偉大。貪官們罵貪官,當然是一種憋得難受的表面文章,有甚於賊喊捉賊,因為鞭撻貪官,豈不是自我鞭撻,咱貪官也是人,也有「人格尊嚴」。
說到底,貪官們不論官大官小,都在做著這麼一種共同的事業:以權謀私,枉法貪贓,先富於天下。貪官們倘若合作起來,那可不得了,共同的事業,共同的利益,使貪官們「一榮俱榮,一損俱損」,或者說是「同命運,共呼吸,心連心」。有時小貪官會牽扯著大貪官的命。有一個鎮委書記栽了,拔起蘿蔔帶出泥,他的頂頭上司縣委書記也給拉了出來,這一拉可不得了,發生了「連鎖反應」----縣委書記的上司市委書記同樣也逃不過劫難。同樣,倘若某個大貪官出了事,不知要帶出多少小貪官!倘若要抓了別的貪官,貪官們往往是要「兔死狐悲」的。
貪官看貪官,往往由於角度不同而結論不同。在大貪官眼裡,小貪官是個「小兒科」,雖然笨拙、可憐,卻也親切。大貪官之暴富,不也有著小貪官的一份功勞嗎?當他拿了小貪官諸如珠寶紅包鑽石卡之類的好處時,看這小貪官就最順眼最親切,比親兒子還要親。而小貪官看大貪官,卻常常要叫「爹」,那道理是十十足足的明擺著的:「沒有爹,哪有兒?」
貪官看貪官,就好比賊船上的賊看賊。明白了箇中的理,就解了上面那個疑問:這個「貪字號」的領導看貪官,怎麼會與群眾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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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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