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偷窺儀器充斥市場 人們無法躲避被偷窺可能

針孔攝像頭、竊聽器、無線監視儀……這些以前只有在電影中才會出現的「職業特工器材」現在竟然能在廣州街頭隨時買到。記者昨日發現這些「偷窺」工具,早已堂而皇之地被擺上了櫃臺,賣得熱火朝天。
  
  微型探頭能拍2公里
  
  昨日記者再次來到偷窺器材賣得最火熱的將軍東淘街電器城,發現有6家商店公開售賣微型攝像頭。在其中一家電器行,記者看到形形色色的微型攝像探頭,也就是俗稱的「針孔攝像頭」在櫃台上一字排開,記者數了數起碼有10多種。最小的像顆小鈕釦,而最大的體積也不超過半個火柴盒。老闆看見記者馬上就推銷起來:「100元左右就能成交,很清楚的,什麼都能拍。」
  
  他向記者介紹,彩色攝像頭統一賣150元,帶遙控50米範圍內的彩色攝像頭450元,最遠的無線攝像頭可以在2公里以內接收圖像信號,售價在1萬元左右,如果是批發價錢還能商量。除此以外,該店還有竊聽器出售,只要把它們加裝到微型探頭上,就可以「音像俱全」了。
  
  港澳臺都有人來拿貨
  
  在海印電器城,類似的偷拍設備賣得相對隱蔽一點,但只要客人一打聽,老闆們立即就會從抽屜裡拿出幾種不同型號款式的攝像頭供客人挑選。其中一位檔主告訴記者:「生意好的時候,一天能批出幾千隻攝像頭,哈爾濱、香港、澳門、臺灣都有人來拿貨。」
  
  法律專家談「偷拍」
  
  「我國現行法律其實已經包含了處罰偷拍行為的條款。」針對立法規範「偷拍」行為的議案,廣州市中院研究室主任鄔耀廣提出了個人的看法。
  
  鄔耀廣說,造成偷拍現象出現的原因之一是一些人不瞭解我國的證據規則。例如有的人為了抓獲丈夫「包二奶」的證據,而僱用所謂的「私人偵探」進行跟蹤、偷拍。但是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用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是沒有證明力的,而且法院在審判實踐中,也基本上不採納此類證據,因此只要讓更多的人瞭解證據規則,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偷拍現象的發生。
  
  而對於利用偷拍的手段偷窺別人的隱私,鄔耀廣認為,受害人完全可以根據我國民事法律關於公民名譽權、肖像權的規定,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如果性質嚴重,甚至可以根據刑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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