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生意竟敢燒大巴 6名乘客被燒死12人被燒傷

記者從廣東省公安廳瞭解到,公安機關經過緊張的偵查,目前已經查明3月4日發生在廣東省惠州市的大巴起火案的原因,為同一線路的另一大巴車主放置燃燒裝置造成。目前,兩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獲。
  
    今年3月4日下午3時30分左右,一輛載有31名乘客、由廣東博羅縣開往深圳龍崗的大客車在途經惠州市惠城區一路口時突然著火,車廂內猛烈的大火和瀰漫的濃煙致使來不及逃離的6名乘客被燒死,另有12人被燒傷,其中5人重傷。
  
    此案發生後,引起公安刑偵部門經縝密研究,判斷此案為故意縱火案。3月7日下午,在大量調查取證的基礎上,專案組人員將在「博羅-龍崗」同一線路上從事公路旅客運輸的徐新雲等人列為重點嫌疑犯。8日凌晨,專案組民警在廣東龍門縣麻榨鎮某招待所將徐新雲(廣東博羅縣人)、李錦成(四川敘永縣人)兩犯罪嫌疑人抓獲。
  
    據兩名犯罪嫌疑人交代,原來在另一條線路上從事旅客運輸的受害車主王某,今年春節以後改為與犯罪嫌疑人徐新雲在同一條線路上進行「博羅-龍崗」運輸業務,對徐新雲等人的生意帶來了影響。徐認為王故意搶了自己的生意,於是懷恨在心,伺機實施打擊報復。
  
    今年3月2日,徐新雲冒充旅客將一裝有定時引燃裝置的汽油桶偽裝在一旅行包裡,攜帶到王某的大客車上,試圖引燃該車,後被王某發現而放棄。3月4日,徐新雲又僱請犯罪嫌疑人李錦成帶上同樣的燃燒裝置,從王某客車途徑的博羅縣響水鎮路段上車實施打擊報復。李將定時引燃裝置放置在該客車後排座位下之後,遂佯裝下車逃走。車行至惠州市惠城南三環路口時,定時引燃裝置引燃汽油桶,釀成慘案。
  
    兩名犯罪嫌疑人對特大縱火案的犯罪事實已經供認不諱,目前本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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