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順德原副市長龍錫坤貪污挪用公款被撤職

廣東省順德市原副市長龍錫坤,因涉嫌貪污和挪用公款,被順德市人大常委會在有關會議上審議通過撤消其職務。
  
  據佛山市人民檢察院查明,在一九九三年五月至一九九五年六月期間,龍錫坤擔任順德市龍江鎮黨委副書記、書記、鎮長、鎮經濟發展總公司經理及兼管該鎮海外公司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共貪污公款五十萬美元和一百二十萬港元。
  
  二00一年四月十九日,龍錫坤被佛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逮捕,並於今年二月二十二日由佛山市人民檢察院向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日前,在順德市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上,順德市市長周天明,向該市人大常委會提請審議撤消龍錫坤副市長的職務,並獲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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