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名存摺離奇騙走20萬 受害者服毒大鬧銀行
這個調包計能夠得逞的關鍵在於,用於調包的那本存摺與被騙者的存摺是同一戶名,並且,這兩本同名存摺在同一銀行同一網點開出,其開戶時間相差僅半個小時。當然,對於銀行工作人員來說,兩位拿出「周躍元」身份證的儲戶並非沒有差別,此二人一為女性,一為男性。實名制
被騙巨款的婦女將出現同名存摺的責任歸咎於銀行,她到銀行大鬧,在那裡服下安眠藥,並且她將自己的行為稱為「誓死捍衛實名制」,在她看來,如果銀行為一個持假身份證的人開戶,那就是踐踏實名制。對此,銀行的說法是,他們不可能也沒有義務去鑑定身份證的真假。
調包
在一場事後看來是個騙局的汽車交易中,一名中年婦女在汕頭某銀行開了個人賬戶,得到一本存摺和一張儲蓄卡,然而這本存摺在神不知鬼不覺中被人調包,當該婦女將19.8萬元巨款打進被調包後的存摺賬號後,錢被設局者用另一張儲蓄卡迅速轉走。
2月27日下午2時,一名30多歲的婦女來到某銀行汕頭市分行營業廳,手中高舉著一塊紙牌,上書「銀行迴避責任,良心何在?」等字樣----很快,在眾多的圍觀者面前,這名婦女被銀行的保安人員帶進了銀行保衛科。1個多小時的爭執之後,該婦女跑到衛生間,吞下了隨身攜帶的安眠藥......
這名女士叫周躍元,家住深圳,今年年初欲通過別人購買一輛轎車,在談好價錢之後,按照賣車方的要求在汕頭一家銀行開了戶,並讓賣車人抄下了自己存摺、儲蓄卡上的儲戶姓名和賬號。她返回深圳將19.8萬元匯進所持的賬戶後,發現這筆錢被人轉走,到汕頭的開戶銀行查詢。後周被告知,她將19.8萬元匯入的賬戶並非她當時開戶的賬戶,而是一個同樣以「周躍元」之名開戶的賬戶,她的錢進了這個賬戶後被人轉走。
周躍元認為,有人用假身份證開了同名存摺,騙走了她的19.8萬元,其重要原因是銀行開戶審查不嚴,銀行應對此負責。而在與銀行幾次交涉未果的情況下,她採取了過激行為。周將自己的行為稱為「誓死捍衛存款實名制」。 與此相應,銀行則認為其開戶審查程序是認真負責的,周的存摺很可能是被人調了包,而此事已交由公安部門調查,對此銀行沒有過錯、沒有任何責任。
3月2日到3日,本報記者赴汕頭對當事雙方進行了詳細採訪。
儲戶:汕頭開戶深圳匯款 廿萬巨款被人轉走
3月2日下午,記者在汕頭見到第三次為此事到汕頭交涉的周躍元,她的情緒仍然十分激動。
周躍元說,她和先生在深圳打工多年,去年12月12日,她的先生楊立峰接到了一位名叫李揚的熟人發來的一份傳真,傳真上是一批進口和國產轎車的報價,價格比市面價便宜很多。12月23日,周躍元夫婦在深圳龍崗一家酒樓與兩名「賣車人」見面,對方的一名男子自稱姓楊,另一名則未報姓名,雙方商定以19.8萬元的價格交易一輛本田雅閣轎車,一手交錢,一手交車。
幾天後,對方告知他們要看車必須到汕頭,並給了一名楊姓男子的電話號碼。
今年1月15日,周躍元來到汕頭市,與在深圳見過的那兩名「賣車人」見面,兩名「賣車人」要求她在汕頭的銀行開戶,再將買車的錢匯到在汕頭開設的賬戶上。為此,她在其中一名「賣車人」的陪同下,在某銀行汕頭市汕樟支行開了戶,領取了開戶存摺和儲蓄卡。那名楊姓男子隨後趕到見面地點,抄下她的存摺賬號和戶名後,將存摺和儲蓄卡裝進一個用透明膠封好的信封。
周躍元事後回憶,存摺被調包應該就發生在這個時侯,楊姓男子用同名存摺偷梁換柱,完成了這個騙局的重要步驟。而周躍元回到深圳後打開信封,看到存摺上的姓名和儲蓄卡上的姓名是一致的,就放心了,當然,她沒有想到,自己手上的存摺與儲蓄卡,其賬號並不相符。
1月16日,周通過深圳的銀行,將19.8萬元的存款匯進所持的汕頭銀行的存摺。
款項匯出後,周幾次用在汕頭開戶的儲蓄卡在深圳作查詢,均顯示賬上沒有那筆款項,於是她通過電話自動系統查詢,打電話到汕頭的開戶銀行查詢,均顯示她所持的存摺密碼錯誤,到匯款銀行查詢,則顯示款項已經匯出,沒有退款記錄。
她後來與賣車的幾個人聯繫,幾人的手機不是關機就是停機。1月26日,她看到深圳當地報紙一篇34萬存款不翼而飛的報導後,擔心自己的錢會有同樣的遭遇,便於1月27日匆匆趕到汕頭。
當天,她持存摺到銀行汕樟支行查詢,銀行工作人員告訴她,她所持的存摺與儲蓄卡不配套,存摺不是她本人開戶時銀行發給她的那一本,她匯進這本存摺賬號的19.8萬元,的確已經到賬,但已被人全部取走。銀行:她的存摺被人調包 我們派車送她報案
3月3日下午,某銀行汕頭分行個人業務部負責人和另外兩名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了事情的經過。
負責人說,周躍元聲稱自己的存款被冒領,但從整個事情經過看,應該不屬冒領。據周本人向公安部門及銀行反映,她與人談妥買車,並根據「賣車人」的要求,與「賣車人」到某銀行汕頭市汕樟支行開了一個戶頭,銀行給她辦妥了開戶存摺和配套的儲蓄卡。後來她從深圳匯了一筆錢到汕頭,那筆款確實進入了她所匯入的存摺賬戶,但這本存摺與她所持的儲蓄卡不配套。她得知後當即趕到汕頭,我們核對後發現她所持的儲蓄卡是開戶時銀行發給她本人的,但存摺不是開戶時我們發給她的那一本,其賬號不是她的開戶賬號,她匯出的19.8萬元進入這本存摺的賬戶後,已經被人用相配的儲蓄卡分批取走。
周介紹了事情的經過後,我們告訴她這不是銀行的問題,建議她去公安部門報案。她說不知道去什麼地方報案,我們認為她是我們的客戶,我們有義務為她提供方便,就讓司機送她到金砂派出所報了案。
負責人說,從目前的情況看,周有可能是上當受騙,存摺被人調了包。但具體情況公安部門還在調查。
儲戶:同名開戶疑用假證 銀行應當承擔責任
那麼,周躍元手頭為什麼會有一本同姓同名、出自同一銀行同一營業點的存摺?她所持的這本被調包的存摺是不是別人以假身份證所開?19.8萬元被人取走責任究竟誰負?對此,周躍元和銀行各有說法。
周躍元說,她報案後,警方在調查時調閱了銀行的電視監控錄像,錄像顯示,1月15日,她在汕樟支行營業部辦理完銀行開戶手續之後不久,「賣車人」之一的一名男子也持一張姓名為「周躍元」的身份證在那家營業部開了戶,辦理戶名為「周躍元」的存摺及儲蓄卡。因此,她自己的存摺應該是被那個人以同名的存摺調包,最終致使她的匯款進了別人的賬戶。
周躍元說,不可能有這麼巧的事,別人怎麼會以她的姓名開到戶?她認定對方使用了偽造的假身份證。說到這裡,周激動地拿出了國務院第285號文件複印件:「實名制明確規定在金融機構開設個人存款賬戶的,金融機構應當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證件進行核對,並登記其身份證上的姓名和號碼,不出示本人身份證件或不使用本人身份證上的姓名的,金融機構不得為其開立個人存款賬戶。由於我在汕頭開戶的銀行對身份證件沒有進行任何核對,為持假證的人開了和我相同姓名的戶頭,銀行開戶程序存在過失,應當承擔責任。」 銀行:無能力鑑定身份證 對儲戶已仁至義盡
汕頭分行的那位負責人說,根據銀行業務流程登記,1月15日下午,周躍元和另一名持「周躍元」身份證的男子先後開立了賬戶,時間間隔大約半小時左右。
他說:「事發後,銀行積極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調查,併進行了自查。相關記錄顯示,那天在周躍元女士開戶之後,以這個戶名開戶的人,所持身份證上的性別為男性,身份證編號與周躍元女士的不同,我們的營業員核對過身份證照片上的人和開戶者本人,在人證一致的情況下為其開了戶,所開戶頭與周躍元女士的賬號不同。」
另外兩名銀行的工作人員也表示,兩個周躍元的存摺雖然是在同一營業部所開,但是在不同時間、不同櫃臺開的戶。銀行以前也多次發現並拒絕過持假證開戶的。現在同名同姓的人不少,銀行無法核實身份證件的真偽,只能核對身份證上的照片和本人是否相符。證件的真假要公安機關來鑑定。再說,現在科技這麼發達,許多東西都能以假亂真,一些假證如果不是公安機關專門科室鑑定的話,肉眼根本不能辨別。
負責人說,那張男性「周躍元」的身份證是否有假,公安機關現在還在調查中,在結果未出來之前,我們也不能斷定取款人的身份證就一定是假的。
就周躍元在銀行門前採取過激行為,併吞安眠藥自殺一事,銀行負責人說:「她這是無理取鬧。事發後銀行主管領導也接待過她,銀行方面一直勸她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她卻屢次聲稱銀行不賠償就以死了結。2月27日下午,她舉著紙牌在銀行鬧事,對銀行的形象造成了嚴重影響,可以說已構成擾亂社會治安的違法行為。」他說銀行的保安人員並未對周躍元動過手,一直是好言相勸。周躍元到衛生間吞服安眠藥後,銀行方面撥打120電話,叫來救護車把周送到醫院,支付了住院費,又專門派人對周進行陪護,直到周出院。銀行方面可以說是仁至義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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