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醜聞的啟示:中國官辦銀行能不能對存款人負責?

去年十二月,當中國當局宣布前中國銀行行長王雪冰被撤職查辦,本人的反應和一般局外人一樣,認為無非是又一個不走運的貪官作了大陸官場鬥爭的犧牲品。中國的貪官比比皆是,越反越多。大家都知道,凡落得被查辦下場的貪官必至少具備兩個條件之一:一個條件是惡行十分張揚,不查辦不足以平民憤,比如沉陽的幕綏新、馬向東之流;第二條件是政治保護傘不夠得力,如江西的胡長青和廣西的陳克傑。因此,真正受到懲罰的並不是貪贓枉法,而是缺乏足夠的政治智商。一個善於巴結最高領導人,業務能力又強的貪官,不但不會被懲治,而且能夠作為"三個代表"平步青雲,連連高升。

  從最近媒體的報導才知道,因中銀紐約分行一案落馬的前中國銀行和建設銀行行長王雪冰卻是一個反例。王雪冰是中國官場上中一顆正在冉冉上升的明星。他不僅年富力強,而且已經在國際銀行業中頗有聲譽。更難得的是,他與中共最高領導人的私人關係非同一般。王雪冰夫婦是江澤民家宴上的常客,同時,又是朱鎔基的愛將。有這樣強有力的政治保護傘的大陸官員,在中國大陸屈指可數,因此,沒有人能夠想到王雪冰會成為中共反貪的打擊對象。那麼,王雪冰的隕落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原來,王雪冰並不是被中共的反貪機構,而是被美國的金融監察機構拉下馬來的。據大陸最近一期《財經》雜誌報導,美國財政部貨幣監理署發現大陸中行在紐約分行以及其它北美的分行,多年來存在嚴重的"不當行為",說穿了,就是銀行監守自盜,或把客戶的存款私相授受,不僅侵犯了客戶的利益,而且觸犯了美國的法律。王雪冰曾在違規行為發生期間直接負責中行在北美的業務,有無法推脫的責任。王雪冰案發已經將近兩年,但是拖到最近才被處理並公布於眾,這裡面的內幕大陸的媒體當然不敢報導。可以想像,大陸當局為了挽回面子,甚至為了保住王雪冰本人曾經和美國有關方面有過多次的磋商。

  顯然,大陸和美方磋商的結果並沒有能夠保住王雪冰,至於保全大陸當局的面子,實際上也沒有作到。從表面上看,處罰中行紐約分行違規行為的決定是由大陸央行和美國貨幣監理署聯合發布的,而且,中行紐約分行將向美國貨幣監理署交納1000萬美圓罰款,同時中行的總行要向大陸央行交納另外1000萬美圓罰金。中國銀行受到了來自美國和大陸兩個貨幣監理當局的處罰。但是,美國方面並不認為事情可以到此為止,而是迫使中行紐約分行簽下了一個任何銀行家都會感到奇恥大辱的所謂"認可令"。這個"認可令",是一個史無前例的文件。用大陸專家的話來說,實際上是經大陸"認可"的處罰書。(見大陸《財經》雜誌3/4期合刊)

  中國的《財經》雜誌刊登的文章就是這樣分析的,但是,大陸當局之所以不得不認可這個處罰書,絕不是像這位專家所說,是因為被罰得心服口服,而是別無選擇。對此,這位大陸專家其實非常清楚。在評價這份長達39頁的文件時,他指出"認可令"實際上質疑了中國銀行在美分行的全部風險控製程序,包括信貸、貿易結算、開戶、內審等等,甚至對中國銀行總行獨立公正地任命風險管理部負責人、聘請外部審計師、第三方盡職調查的能力也大有懷疑"。翻譯成普通人的語言,就是美國當局根據紐約分行的案情得出結論:大陸的管理體制根本不可能對存款人負起碼的責任。而中國當局對美國方面對這一判斷只好表示"認可"。

  為了保護客戶的利益和美國貨幣流通的秩序,美國貨幣監理當局詳細地規定了中國銀行在美分行所有銀行業務必須遵守的風險控製程序,並強制中銀在美分行接受帶有懲罰性的監督。美國的"認可令"能否達到目的,無人可以預知。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在中國大陸一統天下的官辦銀行,將無法保護老百姓的存款安全。因為在一黨專制的政體下,大陸社會根本無法建立類似於這一"認可令"所規定的監管機制,更何況大大小小的王雪冰們還繼續在銀行的管理崗位上,用老百姓的存款進行權力的風險投資呢!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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