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請願 萬眾矚目 全球聚焦
繼2001年11月20日海外36名西人學員在天安門和平請願後,今年元旦,一名日本籍大法弟子澤弘義赴天安門請願,他展橫幅並用中文喊「法輪大法好」。1月23日,加拿大61歲的康妮隻身在天安門佩戴著寫有「法輪功」和「SOS」字樣的飾帶並唱著法輪大法好的歌。2月11日,一名加拿大人和一名美國人在天安門廣場展開了支援法輪功的橫幅;2月14日,40餘名西人法輪功學員在北京天安門廣場再次和平請願,他們所有人都無一例外地遭到拘捕,粗暴對待,遣離出境。由此,法輪功已成爲一國際性焦點更倍受矚目。西人學員為什麼要到天安門和平請願?這是許多中國人不能理解的問題。也有的中國人認爲這些西人學員觸犯了中國法律,反對中國政府。他們不該這樣做。
西方學員反對中國政府嗎?從他們的訴求表現看,他們只是要求停止酷刑和虐殺!釋放被無罪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這就是兩年多來中外學員請願的全部要求。這是人與生俱來的權力,卻在中國被剝奪。西人學員走向天安門,只是爲了說一句公道話。他們手中高舉的橫幅只有一句話「法輪大法好!」這哪有一點兒針對中國政府的詞語?反政府又打哪兒說起?
有人說,中國政府鎮壓法輪功,你們打標語就是和政府對著幹,這就是反政府。
說這話的人有一暗含前提,即政府做什麼都是對的,不順從即是反對。對反對者即可打擊。
真是這樣嗎?
一個國家、政府和社會,都是由人組成的。而作爲人,都必須具有人應遵守的做人準則。從小的方面說,在任何情況下,一個人都不能侮辱他人、欺□他人;以任何藉口,一個人都不能以暴力侵害他人,更不能肆意殘害他人的性命。這是做人在行爲方面的一個底線。在言論上,人同樣有一條不可逾越的線,即:不可以無中生有造謠譭謗,不可以誣陷栽贓血口噴人,這是做人在言論上的一條基線,也是底線。一個人,如果在言行上越過了這樣一些線,他即使還算人,也已是個殘損的人了。
而作爲一個政府,應該以法定的程式按法律明確的條文治國,而不能隨隨便便像一群流氓一樣對其人民施行苦肉計、實行粗野的"人治"。這也是一條線。越過了這條線,即便不會出現"國將不國"的情況,這國也必是一個無法無天弱肉強食互相踐踏人人自危的"國"了。"文革"的歷史已經再充分不過地證明了這一點。
中國政府對法輪功的迫害,無論從個體或政府角度講,都已遠遠超出這些底線,而維護人類的尊嚴的行為不分國界,種族。因爲這是在維護天賦人的生存權力。
一個政府做錯了,難道還不允許別人善意地指出來嗎?給你指出錯誤就是反政府嗎?靜心想想,說這話還有沒有起碼的事非觀念?
那麼,外國人到天安門請願行動是否違反了中國的法律?
眾所周知,中國政府是國際人權公約簽署國之一,西人法輪功學員只是在為人生存的權力平和地呼籲,他們所在國也是國際人權公約簽署國,他們的行爲只是,也僅僅是行使了這些國際公認的權利挽救生命,違法之處何在?要說違法,倒是中國政府的行爲違反了自己所簽署的國際公約。對西人法輪功學員使用暴力並非法關押。
在中國的憲法中,也沒有任何條例規定不許外國人在天安門喊口號打標語。從這一點講,西人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的和平請願並沒違反中國法律。
當今世界,國家之間因互動互利已變得比任何時候緊密。中國大陸如同一個人們比鄰而居的村莊,當一個惡徒點火燒燬一家房屋時,如果人人袖手旁觀,那麼每人的房屋都將被大火吞噬,因爲人人都縱容了邪惡,最後都將被其傷害。如果不迅速制止江澤民對「真善忍」的迫害,受害的將是百姓自己,我們每個人都身在其中。
從這個意義講,西人法輪功學員不畏生死,不遠萬里奔赴天安門呼籲停止迫害,幫助中國人民認識到自身被謊言欺騙的危害性,是多麼崇高的舍己為人的人性光輝!
反觀我們自己,對身邊發生的種種草芥人命的邪惡不聞不問,社會責任感匱乏。而江澤民正是利用了中國百姓對共產黨幾十年的迫害性政治運動的恐懼,利用了人們一切向錢看的短視和自私心理,用所謂的「社會穩定」壓倒正義,壓倒良知,壓倒人性。
殊不知,正是這種短見和自私心理,會給我們帶來深重的災難。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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