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紙、電視經常報導工廠、學校、村鎮集體食物中毒。例如東莞一家玩具廠節日聚餐,200多名員工腹瀉、嘔吐、頭暈、發高燒,有人兩個小時跑了7趟廁所,忙壞了醫院的醫生、護士,病房人滿為患。又如河源市一天之內有690人因食了含"瘦肉精"的豬肉中毒住醫院,市內5家有住院部的醫院全部擠得滿滿的。這事轟動全國,中央電視臺的《東方時空》節目專門邀請河源市市長、農業部畜牧獸醫局局長、衛生部法制與監督司司長以及中毒市民、參加搶救的醫生等人員直播座談實況。雷聲不可謂不大。農業部去年激活了"無公害食品行動"。廣東、浙江等地法院判了幾個製造毒酒、毒米、餵"瘦肉精"養豬的犯罪份子有期徒刑。但是,有毒、有害食物依然在繼續生產、銷售,人們防不勝防,到了超級市場和肉菜市場,不知買什幺食品才安全。
"民以食為天",要維持生命就要吃東西。從古至今人們都重視食物安全。雖然什幺時代都有奸商,有不法之徒,但為了掙昧心錢而在食物中摻入有毒、有害物質為害百姓的卻歷朝歷代都極少見。現在弄得"談食色變",有毒、有害食物充斥,每年食物中毒事件數十萬起,隱形的積累中毒、致病的更是不計其數。人們不禁要問,這究竟該誰負責?
食品生產、銷售是最廣泛的社會行為,不是某一業務部門能管理好的。食品的絕大部分為動物、植物,按現行制度歸屬農業部門管理。但是,正常的動、植物養殖,並不會出現有毒、有害、致癌物質。除了殘留農藥外,多數農業生產並不構成威脅。從正常食物變成使人致病致死的食品,多數是在後期加工過程中,為了謀取暴利,滲入有毒、有害物質形成的。
例如,把發霉變質的大米加入礦物油拋光使米粒光亮潤澤,以掩蓋其上已生長的致癌物質黃曲黴素。又如在養豬後期為了多出瘦肉而餵"瘦肉精"。這些都是明知違法而昧著良心和冒著犯法的風險而去幹的。他們並非不知道礦物油不能食,也明知黃曲黴素會使人致癌,更知道餵了"瘦肉精"的豬肉吃了使人中毒,患者會心跳加速、腹痛、噁心、嘔吐、手腳抖動。但他們都存在僥倖心理,明知故犯,只顧自己多掙錢,不理別人死活,因而有毒、有害食物盛行。
因此,光是農業部門是控制不了市場上的有毒、有害食品的,而必須由政府全面監督管理,從道德、誠信教育到嚴格檢驗各類食品,嚴厲打擊製造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不法之徒。
應該說,責在政府。"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現今有毒、有害食物充斥市場,弄得人心惶惶,擔心吊膽,就是政府放棄監管職責的惡果。首先是前些年政府大力提倡"全民經商",只談發財致富,而不問錢從何來,社會道德蕩然無存,弄得市場上無誠信可言,制假售假猖獗,有毒、有害食物就是在這種不顧信義的社會大環境中產生的。其次是無人監管。例如"瘦肉精",原本是一種叫"克倫特洛"的治療哮喘的藥品,與養豬毫無關係。後來發現它能使豬多出瘦肉,不法之徒就混在豬飼料中發售給養豬戶,叫做"瘦肉精"。賣飼料的、養豬的、賣豬肉的為了從中多獲利,明知違法,也知法犯法售賣、使用。對"瘦肉精"流行的剖析,便可看出責在政府。本來可在有毒有害豬肉的產前(飼料)、產中(屠宰)、產後(銷售)的監管、檢驗中發現問題,但整個過程都無人監管,到了吃了中毒,輿論嘩然,才有人理會。第三是政府不是服務而是只顧收費。仍以"瘦肉精"為例,檢驗豬肉有無含"瘦肉精",一定要把樣品(鮮豬肉)送到廣州等省級監測中心數天後才能確定,而且每個樣品收800元,賣肉的哪有可能把豬肉送檢?目前中國的官場腐敗已是無人不知,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收點賄賂不驗不看也就在豬皮上蓋上"已檢"大印,全不理市民死活,所以,論者認為,"談食色變",責在政府。(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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