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知道為什麼逮你嗎?
胡文海:知道,殺了點人。
警察:殺了一點?你殺了十四個!
胡文海:不止十四個吧?
警察:那你說多少?
胡文海:我記著是十七個。
警察:死了十四個!
胡文海;我不記的還有活的,我都撥拉過,看誰像沒死的,就再給兩槍。--那就是沒殺淨 。
警察:你知道後果嗎?
胡文海:知道、知道,我的給人家抵命。
警察:後悔不後悔?
胡文海:咋不後悔,有個娃娃不該殺人家,你們一說,才知道人家是串門的。再就是該殺的 沒殺淨。
警察:你還想殺誰?
胡文海:就那幾家的男人。
警察:你為啥殺人家?
胡文海:他們當村支書和村主任時,三年揮霍貪污了至少五百萬。三個煤礦讓他們賣了兩個 。我到鎮上告狀沒人管。他們就恨的我不行,就想抬死我。99年6月19號,我到地裡澆水,xxx兄弟(其中一個滿門被殺)藉口和我吵架,往我頭上劈了三鐵鍬,我縫了幾十針。要不是頭硬早讓他們劈死了。xxx(村支書)派人找我,要出錢私了,我不幹。從那時起,我就起了殺心了,本來準備今年三十晚上下手,那時都看春節晚會,能殺乾淨。6月19號,我把 xxx(支書)和村會計叫來,讓他們寫貪污了多少,他們不干,這時外面有警笛聲音(路過的警車 ),xx(會計)就氣粗了,指著自己的腦門說『文海,有本事朝這裡打』 。我就給他腦門上一槍,把他打死了。他還以為我不敢。沒有辦法,只能提前動手。
………………
當記者問他後悔不後悔時,他理直氣壯的回答:不後悔,一點不後悔!就是遺憾,沒有把該殺的都殺了。遺憾沒有死淨的話,胡文海在不同場合多次提到。據分析,是擔心給他父母妻兒留了後患。
記者問他為什麼連孩子一起殺時,他蠻有道理的講:不把他們也殺了,他們長大要欺負我家娃娃…………
在法院審判胡文海時,他站的筆直,捧著自辯書大聲朗讀,就像農村勞模發言。共同受審的還有一個幫他殺人的朋友,胡答辯時說他朋友沒有殺人,跟著他是一直勸他不要殺。這時,控方指出,一個受害者(裝死躲過)指證他朋友拿斧子砍過他。胡答辯,我一槍打的他趴在地上,他就再沒回頭看過。是我撿起斧子砍他的。控方又指出,他朋友拿鉗子夾受害者。胡文海當即辯道:是我拿槍逼他幹的。他不夾受害者,我就開槍打他。明目張膽的大包大攬。
判胡文海死刑後,退庭時,胡文海逮著一個審過他的干警就握手,邊握邊說:『先走一步,先走一步』 。那麼些警察,躲也躲不及他,實是滑稽。
2001年的12月25日,也是西方人的聖誕節。今天,山西晉中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特大槍殺14 人案的3名被告人。最後,有2人判處死刑1人判處無期徒刑。
第一被告人胡文海依法定程序在最後陳述中說到:「我生在新社會,長在紅旗下… …,我希望自己成為一個正直善良的人,為此,我不斷的去努力去實現自己的理想,自己從小時侯起的性格就是仗義執言.敢做敢為。村裡的那些無權無勢的善良的村民和我和睦相處,有時,我就成了他們利益的代言人。然而,近年來,歷任村幹部貪污行賄. 欺壓百姓,村裡的小煤礦(村民冒著生命危險)等企業上交的400餘萬元被他們瓜分。4年來,我多次和村民向有關部門檢舉反映都石沉大海,公安.紀檢.檢察.省.市.區的官老爺們給盡了我們冷漠與白眼……。可是,我們到那裡去說理呢?誰又為我們做主呢?
我去公安機關報案,那些只掙著工資的人民的公務員開著30多萬元買的小車耀武揚威根本顧不上辦案,甚至和村幹部相互勾結欺壓老百姓……。我只有以暴制暴了,我只能自己來維護老百姓的利益了......。實際上我每年的收入都有4--5萬元,我完全可以不管這些事,但是,我不能,我的良心告訴我不能這樣做,我不能對此置之度外,官逼民反,我不能讓這些蛀蟲們再欺壓人了…...。我知道我將死去,如果我的死能夠引起官老爺們的注意,能夠查辦了那些貪官污吏,我將死而無憾,否則我將變成厲鬼也不放過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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