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租與尋權
中國有很多特產,最大的特產是風。近幾年在中國經濟學界刮的最強勁的風便是制度經濟學。制度經濟學是個好東西,所以時髦。有個叫馮興元的,是中國社會科學院的研究人員,有志於用這個時髦方法研究中國轄區政府間的競爭行為,頗有心得。不過,政府競爭,應該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政府機構之間的競爭,二是政府首腦之間的競爭。當政府機構和政府首腦的利益一致時,政府間的競爭就有利於「增進一國或者一個地區居民的福祉」,這種競爭就有可能是制度創新的競爭和施政能力的競爭。當二者利益不一致時,政府間的競爭,便可能像張二江那樣,是政府首腦性能力的競爭,或者是掠奪能力的競爭,一句話,是「腐敗的」競爭。
談到政府首腦的這種競爭,新自由經濟學派喜歡用「尋租」行為來解釋。所謂「尋租」行為,是指政府官員使用權力像地主出租土地一樣,目的在於為自己收取「租金」,這個租金有貨幣形態,也有實物形態,當然還有「女人」形態。這種行為其實只是腐敗的簡單再生產,使用權力的人,不是要擴大權力,只是要擴大「收益」(租金)。當政府首腦使用權力是為了擴大權力,從而有可能更大範圍地「尋租」時,腐敗的生產就可能被擴大了。這種行為可以被稱為「尋權」。在轄區政府首腦不是由本地選民選舉產生而是由上級政府任命的情況下,政府競爭,便會導致「尋租」行為和「尋權」行為同時發生。
納稅與進貢
「尋租」行為是將權力變成金錢,「尋權」行為是將金錢變成權力。不過,政府首腦不是億萬富翁,他不可能用自己的錢去買官,用的當然是本轄區納稅人的錢。「尋權」有兩種途徑:一種是公對公,另一種是公對私。公對公指的是用轄區人民的錢給上級或中央多納稅,獲得上級歡心,冠冕堂皇地被提拔。原山東省委書記姜春雲當年走的就是這條路子。他當上政治局委員並上調國務院任職後,連山東濟南市的出租車司機都知道,他的官是拿錢買來的,拿的是山東人民的血汗錢。通過這種途徑「尋權」,政府競爭的結果,就不是增進而是損害本地區居民的福祉。
公對私的尋權途徑就是條條大路通北京。這條路古已有之,名之曰:「進貢」。進貢是中央集權體制的腹腔裡割不掉的一根闌尾:權力自上而下地派發,貢品自下而上地貢送,剛好構成了一個政治-經濟或權力-「租金」循環。在進貢制下,最苦的是基層。每一級下級官僚按理都要向上一級官僚進貢,但上一級官僚向更上一級官僚進貢的物品,都來自基層,因為政府機關本身不生產任何東西。因此,權力金字塔越高,官僚等級越多,貢品的數量便越大,對基層的搜刮就越嚴重。這就是為什麼中央集權的國家越大,腐敗就越嚴重,基層居民越難聊生的原因。
在進貢的權力-租金循環裡,一個過程完成了兩方面行為:上級政府首腦的「尋租」行為和下級政府首腦的「尋權」行為。這是一個社會權力來源和財富來源分裂的結果,即權力來源於上面,財富來源於下面。只要這種分裂不解決,要根治腐敗,要把政府競爭變成純制度競爭是不可能的。非但如此,在這種分裂不改變和中央集權制下,社會財富增長得越快,社會腐敗也會越快地增長。讀者都看到了,今天中國官場的腐敗,無論就其範圍和程度來說,都是空前的。經濟每年以7%左右的速度增長,權力租金的年增長率大概不會低於7%。
分權與制衡
這兩個條件(權力和財富來源分裂,中央集權)只要改變一個,腐敗推進的速度都會得到某種控制。即使在君主聯邦制下,諸侯邦對朝廷的進貢衝動都會下降,因為主權已經被分割,諸侯的權力不再來源於朝廷的任命。在中國春秋時代,連諸侯必須向周天子進貢的祭祀物品--「包茅」,某些諸侯都常常拖欠。因此,這種形式的聯邦制要冒的一個風險,就是最高君主沒有制約諸侯的政治手段,朝廷缺乏統一權威,容易動亂和分裂。中國從春秋到戰國的演變,便是這一政治邏輯的歷史後果。
當代聯邦制可以避免這個問題。當代聯邦制改變了傳統的權力來源,把君主主權和僭主主權變成了真正的人民主權。公民不僅是財富的源泉,也是權力的源泉。公民證實權力來源於自己的方法,是選票。公民按期轉讓給社會的權力在聯邦政府和邦政府之間分割。公民通過自己的代表既不讓聯邦政府侵犯州政府的權力,也不讓州政府擺脫聯邦政府獨享主權。主權在聯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間分享和制衡最能保障公民的權利:他可以在聯邦政府的保護下免受州政府的侵犯,還可以在州政府的保護下免受聯邦政府的侵犯。
可見,只有在現代聯邦制下,才可以控制住政府官員的尋租和尋權行為,政府首腦之間的競爭才不會變成性能力和掠奪能力的競爭,那107個婦女和更多的女人才不會成為性賄賂品。或許,這就是那107個女人可以說明的問題。
2002年2月3日(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 關鍵字搜索:
- 吳稼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