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海關關長等23人 為走私活動"保駕護航"

深圳市檢察院日前披露,該院去年查獲包括惠州港海關關長在內的二十三名國家工作人員涉嫌為「一.二二」走私案當事人充當「保護傘」,使國家稅收損失二十多億元特大走私案,目前已進入審查起訴階段。
  
  二000年三月二十二日,「一.二二」專案組進駐惠州港,對原惠州港海關關長蔣某等人作出有關處理。其後,專案組又對時任惠州港海關關長朱某以涉嫌受賄立案偵查,對原惠州港海關監管部門及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幾名官員實施立案查處。同年三月三十一日,惠州港海關十一名工作人員投案自首,交待了收受惠威公司賄賂的問題。
  
  據初步查明,深圳惠威工貿有限公司以金錢開路,收買拉攏惠州港口岸海關及商檢、衛檢動植檢等執法部門及其部分工作人員,為其走私食用植物油犯罪活動大開綠燈。自一九九六年六月至一九九八年八月,該公司共走私成品油總量達數十萬噸,偷逃進口環節應繳稅額達二十多億元人民幣。
  
  由於案情重大,深圳市檢察院迅速組織全市瀆職犯罪骨幹偵查力量組成辦案組,循著「一.二二」專案組移送的二十三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瀆職犯罪的線索開展偵查。隨後對十三名涉案人員相繼立案偵查、批捕、起訴。
  
  原惠州港商檢局局長李石倫被以涉嫌商檢失職罪、單位受賄罪提起公訴,已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原惠州港商檢局局長楊某被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原惠州港海關監管一科科長唐錦榮(後任深圳海關走私犯罪偵查分局皇崗偵查支局副局長),被以涉嫌放縱走私罪提起公訴;原惠州港海關、商檢局一批科長、副科長分別被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批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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