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管教在押犯的便利,四川墊江縣原看守所民警蔡明學竟為惡勢力團夥首犯出具立功表現的假證明材料。
據華西都市報報導,2000年12月25日,墊江縣地方惡勢力團夥首犯劉飛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關押在墊江縣看守所。該所管教民警蔡明學負責分管看守劉飛,在劉關押期間,其親屬找到蔡明學,要求蔡「幫忙」寫一份劉飛檢舉揭發他人的立功證明假材料。
得到相應「好處」後,蔡明學竟以墊江縣看守所的名義炮製出假證明,稱劉在押期間模範遵守監規,檢舉在押人員犯有系列搶劫案等「事實」,並將證明材料交給劉飛的辯護人作證據使用。2001年5月,劉飛案開庭審理。
庭審中,劉飛的辯護人將蔡明學出具的假證明材料當庭出示,嚴重影響了該案的正常判案,導致劉飛案件的再審。後經有關部門查證,蔡明學出示的證明材料內容完全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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