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枉法,輪姦慘案竟成「自願發生」
一起事實清楚、材料充分的輪姦案,經過「名律師」和老刑警的默契配合、巧妙處理,竟成了一起事實不清、證據矛盾,無法交付審判的案件。在兩年多的時間裏,被強暴的女中學生精神幾近崩潰,兩度自殺未遂,被迫退學;受害人的母親更是幾過「鬼門關」。為了給女兒討公道,母親東奔西走,到處喊冤……
寒夜噩夢,
美少女被騙遭強暴
家住長春市寬城區的趙楠在長春鐵路運輸部門工作。女兒瀋媛媛聰明漂亮,伶俐乖巧,寄託著母親的全部希望。1995年秋,瀋媛媛上初中了,趙楠惜遍親友,舉債6萬元,把女兒送到當地一所著名的「貴族學校」。懂事的瀋媛媛深知父母的良苦用心,對學習抓得很緊,整個初中階段,她的學習成績在全校是前三名。同時,瀋媛媛也出落成亭亭玉立的青春美少女,成了這所學校的「枝花」。
1998年1月初的一天晚上,瀋媛媛在小時候的女伴玲玲的一再勸說下,與她去一家「迪士高」跳舞。她怎麼也沒有料到,災難降臨了:就在她盡興蹦跳的時候,三雙惡狼般的眼睛盯上了她。這三人是被當地人稱為「混混」的社會閑散人員李冰洋、劉冬、鞠寶。他們與玲玲混得很熟。
晚上11時,瀋媛媛和玲玲走出迪廳,三個「混混」盛情邀請她們吃飯。礙於玲玲的情面,瀋媛媛隨他們到了南關區四五小區一所民宅內。席間,鞠寶在啤酒杯裡放入一種能麻醉神經的藥品「三唑侖」,瀋媛媛喝下不一會兒就昏然入睡。李冰洋、劉冬像兩條瘋狗一樣扑了上去……
第二天,瀋媛媛被送回學校。當發現大腿上的鮮血時,她才明白昨天夜裡發生了什麼。這對還不滿17歲的她來說簡直就是一場噩夢。然而她沒有勇氣把這件事告訴任何人,包括視自己為掌上明珠的母親。
1998年1月15日,是期末考試的日子,女兒卻失蹤了。趙楠找遍女兒的同學、老師和親戚,大家都說不見她的影子。警方全力協助查找,也沒有發現線索。三天後,精神崩潰的趙楠絕望地吞下安眠藥自殺,幸好被人及時發現並搶救過來。
幾天後,趙楠終於在伊通縣城的親戚家見到了女兒。母女相見,抱頭痛哭。趙楠發現,青春勃發、光彩照人的女兒此時判若兩人:臉色蒼白,神情木訥。女兒一個勁兒地重複道:「學習跟不上,我不想讀書了。」趙楠猜想女兒一定碰到什麼大災難,才會有這一連串反常舉動,但她沒有逼問女兒,而是請一位有經驗的家庭教師給女兒輔導功課,然而收效甚微。
轉眼又到了暑期的期末考試,女兒再次失蹤了。趙楠第二次吞服安定片自殺,然而她命不該絕,被弟弟發現送到醫院又救活了。
為了喚回女兒,悲痛的母親竟在家門口擺上自己的「遺像」和花圈,並播放讓人心碎的哀樂。但整整三天,女兒也沒有出現。母親大哭一分場,決定將假戲演到底:第四天,「出殯」的車隊從市區緩緩地開往郊區的殯儀館。然而從早晨8點一直等到下午4點,還是沒有發現女兒的身影。
女兒沒了,趙楠的心碎了。氣若游絲的她在挺過一個月之後,女兒突然回來了。同以前相比,女兒更顯神情呆滯,臉上堆滿了抹不去的愁雲。讓趙楠肝腸寸斷的是,女兒的臂膀上多了幾道長長的刀痕和被煙頭燒焦了的密密麻麻的黑圈點。經再三細問,女兒說是自己弄的,她以自殘來麻痺自己。
無奈之下,趙楠為女兒辦了退學手續,並借了5000元,送她到廣西親戚家休養。此時,趙楠對女兒已不存在任何奢望,只要她能夠平安地活著就好。
巧舌如簧
「名律師」演繹翻證術
隨著時間推移,趙捕逐漸弄清了女兒被人輪姦的真相,然而從頭至尾她沒有硬逼著女兒說出來,她知道,如果那樣做,無異於往女兒的心尖上捅刀子。作為母親,她一邊在為將歹徒繩之以法而四處奔走,一邊悄悄地護著受傷的女兒,希望時間能治療女兒的創傷。
然而,令這位悲傷的母親想不到的是,一個名叫周立文的律師巧舌如簧,把莊嚴的法律視為兒戲,顛倒黑白,編織謊言,使瀋媛媛這個已經飽受摧殘的可冷女孩再次陷入了新的陷阱裡。
1999年4月16日,那個曾經在啤酒杯裡放入「三唑侖」麻倒瀋媛媛的鞠寶,因涉嫌搶劫犯罪被長春市寬城區公安分局抓獲。與此同時,長春市南關區公安分局通過「線人」得知李冰洋和劉冬涉嫌輪姦案,遂將李冰洋抓獲(劉冬負案在逃)。李冰洋供認了他和劉冬輪姦瀋媛媛的經過。
公安人員找到了瀋媛媛,證實了李冰洋、劉冬的犯罪事實成立。1999年5月,經長春市寬城區公安分局和南關區公安分局協商,將李冰洋強姦案與鞠寶搶劫案、強姦案併案,交由寬城區公安分局審核中隊審理。
李冰洋被抓獲以後,其母親王亞莉於1999年5月21日通過熟人找到了長春礪鋒律師事務所主任周立文,委託他做李冰洋的辯護人。王亞莉對周立文說:「你是名律師,又是主任,我兒子的事全靠你了。我聽說打官司就是打『關係』,就是打『子彈』(指金錢)。你在公檢法系統有的是熟人和朋友,打『關係』就全靠你了,至於打『子彈』,我是明白人,就不用你操心了。」
周立文時年39歲,頗有幾分老成。聽到王亞莉稱他為「名律師」,周立文忍不住自我吹噓了一番:「也就在長春出了點名。關係和嘴皮子是當律師的基本功,少了一樣就別想在律師這個行當裡混。」他睛示王亞莉別「不見兔子不撒鷹」,打官司需要先期投資,盡快把錢送來。
作為律師,周立文十分清楚李冰洋涉嫌犯罪的性質。最初,他也是說說大話,在王亞莉面前顯顯「名律師」的派頭。然而,當他得知寬城區公安分局審核中隊的刑警孫志是李冰洋強姦案的具體辦案人時,心中便多了幾分竊喜:真是多個朋友多條路,多層關係好掙錢,那孫志是自己的老同學,憑這層關係,案子的迴旋餘地就大多了。
周立文心中有了底,但在王亞莉面前卻不露聲色,而是顧強調案子『有難度」。王亞莉心中緊張,一星期三次宴請周立文,並咬牙一次拿出2萬元現金交給周立文。周立文坦然把錢存入自己的賬戶,並在電話裡暗示孫志:只要幫忙,好處多多。孫志表示:「有數。一定盡力而為。」
有了孫志的承諾以後,周立文一下子來了精神。在王亞莉第四次宴請他時,他巧舌如簧,點撥道:「強姦的案子關鍵是受害人,如果受害人翻證,這個案子就有翻的可能。寬城公安分局的辦案人是我的同學。無非是花錢嘛,我找辦案人做工作,爭取在公安環節就把案子壓下來,擺平得了。」
王亞莉問周立文:「能這麼簡單?」周立文生氣了,說:「簡單?你知道其中的艱辛嗎?你們以為有錢就行了嗎?關鍵是關係。」王亞莉請教如何翻證,周立文又詳細具體地告訴她,找到瀋媛媛後應該怎麼說。
經周立文一番密謀策劃後,王亞莉彷彿看到兒子已經向她招手。她馬不停蹄,通過玲玲找到瀋媛媛。王亞莉按照周立文的「絕招」,見到瀋媛媛以後先是一番哭天搶地、痛不欲生的樣子,企圖博得瀋媛媛的同情,繼而又嚇唬瀋媛媛:「李冰洋就是被槍斃了,你也得不到什麼好處。可是這事傳出去,對你這樣一個女孩子來說,那就太難聽了,就是一輩子的臭名聲,走到哪裡都會被人指指戳戳。」
見瀋媛媛有些害怕,王亞莉又裝出慈悲的樣子說:「你就說是和李冰洋正處對象,阿姨不會虧待你的,到時給你5000塊錢作為補償。」
驚魂未定的瀋媛媛陷入了新的煩惱之中,但對翻證之事卻沒有下決心。王亞莉將這一情況告訴周立文,周立文親自出馬。他對瀋媛媛說:「辦案人是我的同學,到那兒非常簡單。按照王阿姨給你說的重複一遍就完事了,你這一輩子就可以輕鬆做人,心中的石頭也就徹底落地了。」
機關算盡
「老刑警」策劃無罪劇
周立文作為律師,收了黑心錢就昧著良心把瀋媛媛推到新的夢魘之中。但他能做的也只能是讓瀋媛媛翻證。
而作為老刑警、辦案人,孫志的行為則是更醜陋、更令人髮指。
表面上,孫志是礙於同學的情面才配合周立文「盡力而為」,其實在骨子裡卻是為了釣周立文這條「大魚」,只不過他做得更狡猾一些。得到幾番「不見兔子不撒鷹」的暗示以後,孫志感到手頭這個案子有利可圖,於是便開始一系列執法犯法的勾當。
1999年10月8日,孫志和周立文通了電話,當確信受害人翻證不成問題之後,他讓周立文第二天下午帶瀋媛媛到自己的辦公室取翻證筆錄。他的如意算盤是:10月9日是星期六,這一天是自己值班,辦公室人少,這樣就能避人耳目,防止審核中隊其他干警知道犯罪嫌疑人的律師帶被害人前來翻證的事實真相。
10月9日下午,周立文又一次「戰前動員」,對瀋媛媛一通哄騙帶恫嚇後,才帶著瀋媛媛、玲玲等五人到孫志的辦公室。
孫志將別人打發走,屋裡只有周立文、孫志、瀋媛媛三人。為了使所取得的筆錄合法化,20分鐘後,孫志打電話給寬城區檢察院的有關人員,讓其到辦案現場。但檢察院來的人只是和周立文閒聊幾句,壓根兒就沒問翻證筆錄的事。如此違背法律程序、草率對待的翻證筆錄過程,看似天衣無縫,實則荒唐至極。
1999年10月18日,王亞莉向周立文催問兒子的案子怎麼樣了,並再次送給他2萬元現金。第二天周立文來到孫志的辦公室,掏出1萬元現金交給對方。孫志把錢往抽屜裡一鎖,滿口答應:「在卷宗上做文章,爭取將此案撤訴。」
周立文即將這一清況告訴王亞莉,暗示王亞莉想盡一切辦法也要和被關押在長春鐵北看守所的李冰洋取得聯繫,以便為將來翻供創造條件。於是,王亞莉先後三次偷偷跑到看守所牆外,話裡有話地高聲喊叫:「好孩子,你的事媽正在給你辦著呢,你在裡面好好呆著!」喊完就跑。
2000年2月21日,寬城區檢察院向寬城區公安分局提出,李冰洋、鞠寶強姦案應移送有管轄權的南關區處理。得知這一情況後,孫志為了給李冰洋創造條件,準備再次提審鞠寶和李冰洋,並在提審前10多天告訴周立文,以便李冰洋的親屬能從容地做李冰洋的翻供工作。
2000年3月21日,孫志到鐵北看守所取了李冰洋、鞠寶的翻供筆錄,並將筆錄上的提審時間提前到寬城區檢察院的建議之前,即2000年2月 20日。但這一天是星期比 按規定這天不提審,孫志機關算盡,但還是露出了破綻。
為了使這兩份筆錄能作為證據使用,孫志在此案於2000年6月向南關區移送管轄處理前,將李冰洋、鞠寶翻供的材料裝入公安證據卷宗,並將卷宗內有關強姦犯罪事實的有罪供述和陳述,無罪的翻供和翻證材料全部複印給周立文。孫志的這一行為,屬嚴重泄密。
2000年8月17日,趙楠終於知道了女兒的屈辱原委,撥通了孫志的電話:「我女兒的案子到底是怎麼回事?」
孫志在電話中不耐煩地說:「啥事也沒有,已經結束了。」趙楠強壓怒火:「根本不對!」孫志說:「那我到你家談好不好?「不,我要到你們單位去談。」「你到單位找不到我。」孫志挂斷了電話。第二天,趙楠早早地來到孫志的辦公室,然而直到下午1點多,孫志才姍姍而來。
見了趙楠,孫志幾句話就把案子定了性:「你女兒的事真花花(複雜、囉嗦之意),她和李冰洋是處對象,後來是因為喝了春藥……不過李冰洋那小夥子不錯,長得挺帥的。」
面對孫志信口雌黃的醜陋表演,趙楠氣得渾身發抖。
淚灑長街
弱女子告倒枉法者
從1998年1月初那個寒夜,到2000年8月17日,這兩年半的時間裏,趙楠以一個母親的本能極力保護著女兒最後的心理防線,把屈辱和仇恨埋在心底。當她得知堂堂律師和赫赫刑警竟然串通一氣,威逼女兒把慘遭蹂躪說成是「自願發生」時,她積壓在心底的憤怒之火燃燒起來。
她來到寬城區檢察院,得到的答覆是:案子已經移交南關區檢察院。她又到南關區檢察院,對方說卷宗內既有有罪證據,也有無罪證據,查清事實還需一些時間。趙楠一聽,大喊冤枉,一時急火攻心,昏倒在南關區檢察院。
親朋好友鼓勵趙楠:「孫志、周立文串通一氣妨礙作證,是嚴重犯罪行為,一定要告倒這兩個枉法者。」然而,一個弱女子要狀告名律師和老刑警談何容易?
趙楠到有關部門不停地訴說。但經過兩年多的打擊和折磨,她的精神已近崩潰邊緣,只要說起女兒的事就憤怒,說不上幾句就全身顫抖,甚至昏倒在地。因表述不清,有關部門再三詢問仍不得要領,只好請她委託律師。
親友也勸趙楠委託律師打官司。趙楠心有餘悸:周立文是律師,在當地那麼有名。親友們說,長春市有名的律師多著呢,並給她提供了厚厚的一沓名片。趙楠拿著這些名片,逐一登門拜訪,前後找了50多名律師,但律師們一聽被告是警察和律師,便以「手頭案子多」,「這種案子不好辦」等藉口婉拒了她。
病急亂投醫,逢冤信鬼神。有人給趙楠出主意:抽籤算命吧。於是趙楠虔誠地敬菩薩、問「半仙」、燒紙錢……兩年多里,她淚灑長街、哭跪郊外,什麼樣的辦法都用遍了,依舊是冤屈難平,氣恨難消。
趙楠為女兒討公道到處告狀的做法使心懷鬼胎、做賊心虛的孫志和周立文嚇出一身冷汗。為了阻止趙楠到處告狀,他們通過熟人給她「開竅」:這年頭,男女那點事根本就不值一提,大要案都抓不過來呢,誰有心思顧得上雞毛蒜皮的小案子。趙楠憤然說:「在你們眼裡是雞毛蒜皮。我好好的一個女兒就這樣叫人害了,這是我當母親的天下第一大事!我不會放過他們!」
見趙楠還是不停告下去,孫志和周立文又打出另一張「王牌」。他們告訴趙楠:「案報牽扯到另外一人__劉冬。劉冬是誰?是長春市公安局副局長的兒子。」趙楠一打聽,市公安局果然有一位姓劉的副局長(其實劉冬的父親只是局裡的處長)。她沒有被嚇倒,並不停地給自己打氣:「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也要堅持下去,我要是支撐不住,女兒的公道誰來討還?」 一個偶然的機會,趙楠找到了吉林大學的幾名法學教授。教授們聽完她的哭訴後深表同情,幫助她書寫了控告材料,並指點她應該把材料交到哪些部門。
2001年1月23日,趙楠把一份控告材料送到長春市公安局紀檢組組長於英手裡。看完材料後,於英接待了趙楠,聽了趙楠近兩個小時的控訴。很快,一個聯合專案組成立了,重點清查此案中涉嫌徇私枉法的問題。
孫志以「老刑警」自居,自以為反偵察能力極強,在專案組面前只談自己如何「秉公執法」。同樣,周立文自我標榜「做事嚴謹」,面對辦案人員一再聲明「所有活動都是職務行為」。
專案組經過21天的艱難調查,掌握了大量的證據。在事實面前,孫志和周立文不得不低下了頭,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與此同時,並挖出了李冰洋、劉冬等人用同樣的手段輪姦過一名女大學生的犯罪事實。
200年10月19日,孫志因涉嫌「枉法追訴罪」,周立文因涉嫌「辯護人妨害作證罪」,被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檢察院起訴到區人民法院。
2001年11月27日,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孫志有期徒刑七年、周立文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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