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擔的避騎馬的?往意識深層追問
副市長王明忠等5名幹部已受到應得的處分,發生在寧夏吳忠市中寧縣黃灣橋的事件已畫了句號。落水身亡的王萍家人得到了6萬元救濟金,親人的傷痛也會慢慢地癒合吧。但我想,小王萍的靈魂是無法安息的。才值豆蔻年華,只有一次的生命卻倏忽被拋向虛無的淵底,這是為什麼?誠然,由於王明忠等人的冷漠,使王萍失去了死裡逃生的可能。但如果當時他們曾盡力救援而最終未能奪回孩子的生命呢?那王萍落水也就不會成為新聞,因為她是在避車時「不慎」(報導用語)落水的。然而,她既沒有疏忽貪玩,也不曾違犯交規,僅僅3米寬的橋上,騎自行車的13歲女孩突然與車隊狹路相逢,你叫她怎麼「慎」?
人是生而平等的,也是不平等的。從自然造化看,強弱大小貧富貴賤一律平等,但社會現實卻大打折扣。尊老愛幼,恤孤念寡,扶危濟困,富而不驕,自古以來就有賢者以此相號召,更有智者以此相標榜,當然也有善者以此去篤行。可惜幾千年來的常態卻相反:大欺小,強凌弱,官虐民,富蔑貧。具體到行路上,我們祖祖輩輩所受的教育是怎樣的呢?史載,漢文帝行經中渭橋時,忽然有人從橋下跑出,驚了御輦的轅馬。廷尉張釋之判驚駕者以罰金,文帝以為太輕很不高興,釋之講了一大篇嚴格執法的道理才把皇帝說服。其實,那人原是按禁令迴避的,因為無處可避藏於橋下,等了好久以為皇上已經過去,豈料從橋下走出時正遇上皇帝的車馬,一時慌了神拔步便跑,這才驚了聖駕。「推敲」的故事說,詩人賈島騎著驢痴痴迷迷地苦吟,不覺闖入京兆尹韓愈前呼後擁的衛隊,於是理所當然地被「擁到馬前」,虧得韓愈詩人相親引為知己,否則恐怕至少要被拘禁的。舞台上,包文正肩負放糧賑災重任,但與馬娘娘的鑾駕相遇也得改道而行,馬氏有意為難,他就得一避再避。直至避無可避才生了疑心,於看出對方破綻之後演出了一場大快人心的《打鑾駕》。「美談」三則,無論是史實、軼事還是民間演繹,都貫穿著一條天經地義的避讓規則:挑擔的避騎馬的,騎馬的讓坐轎的……
現代有現代的交通規則,但往古的避讓原則卻悠悠然餘韻猶存,生為鄉下孩子的王萍,就有著更多的機會接受這種遺風的熏陶。步行的讓騎車的,騎車的讓坐車的,普通車讓豪華車,常識大抵如此。汽車不減速衝散學生隊伍,她肯定見過不止一次;為迎接上級檢查團的光臨停課搞衛生,黃土鋪道,清水灑街,她和她的同學們很可能也習以為正常。至於見了官員們的車隊恭敬迴避,確保重任在身的領導們不減行速,幾乎已是所有民眾的優良傳統,又怎能期望小王萍別具心態,逆向思維?因此可以肯定,當9輛轎車組成的長龍忽然出現在眼前時,她的第一反映無疑是趕緊下車避讓。太近的距離,太窄的橋面,任誰也會緊張,慌亂中車子不穩,連人帶車從橋上摔下去實在算不得多麼偶然,謂之「不慎」也實在有失公允。
為什麼「祖國的花朵」們見了乘車的公僕不能有個正常的心態,從從容容下車,平平靜靜前行?為什麼明明有孩子正在騎車過橋,做伯伯叔叔的就不能減速緩行而後在距橋頭20米的地方停下車來,讓孩子不慌不忙地過橋?追求現代文明的人們如果對一個花季生命的突然消逝懶於追問,一任花落水流,那王萍可就真的是白死了。然而,又豈止如此。(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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