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前檢察官判死刑 肢解屍體焚燒滅跡比黑社會還黑

被列為國家公安部和最高法院重點督辦的黑龍江省頭號涉黑社會犯罪案件,經省法院審理,日前作出終審裁定。以檢察官蔣英庫為首的5名犯罪份子在哈爾濱市被依法執行了槍決。另一名涉案的肇東市檢察院幹部李國輝因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據人民網和新華網報導,自1993年至2001年間,蔣英庫一夥人在哈爾濱、肇東等市採用槍擊、刀刺、繩勒等手段,犯下殺人、搶劫等罪行,殺死21人,還作案隱蔽。所有被害人都遭屍體肢解、焚燒滅跡,干案手段極為殘忍。

  蔣英庫曾任職肇東市檢察院,1998年因沒有正當事由不上班而被清調。

  1992年12月,身為檢察院幹部的蔣英庫夥同他人在肇東開陶瓷公司,並以這個合法機構做掩護,先後糾集蔣英權、萬忠、劉一東、蔣樹淵(自殺身亡)、劉德、王英利(被殺滅口)等人為骨幹成員,進行殺人、搶劫的勾當。組織逐步發展成為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蔣英庫也成了「老大」。

  蔣英庫為控制組織成員,對「下屬」非打即罵,甚至為防止罪行敗露,將骨幹成員蔣樹海、劉德、王英利等殺掉滅口,使其他成員對他極為懼怕。

  蔣英庫在1993年結交肇東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張照偉(另案處理),結為兄弟。在前者的策劃和指揮下,該組織獲取貸款、材料款、工程款等達人民幣百萬元。這期間,有誰稍加阻攔,就遭殺身之禍,先後有5人慘死。

  1994年12月,該組織搶劫殺害了宋金仲、孫淑芹夫婦。肇東市公安局調查此案時,蔣英庫以市檢察院工作人員的身份,阻撓偵查,所犯罪行沒有敗露。

  去年3月,蔣英庫出於報復,夥同蔣英權、蔣樹淵預謀將省檢察院幹部袁成和果冬梅騙到蔣樹淵在哈爾濱的租住處,將二人殺死,將屍體肢解滅跡。肇東市檢察院反貪局幹部李國輝獲知蔣英庫涉嫌犯罪後,竟幫助後者藏匿作案車輛,並告知蔣英庫公安正在調查此案,使蔣決定潛逃。

  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蔣英庫等5人分別犯了組織和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蓄意殺人、搶劫、蓄意傷害他人等罪名,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李國輝則因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而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