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宣判。原武漢江漢區工商局局長鄭文珊因受賄、貪污、挪用公款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原武漢市城市規劃土地管理局副局長桑大弧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據湖北日報報導,鄭文珊受賄、貪污、挪用公款金額共886萬餘元,其中受賄金額達666萬餘元。鄭在紀檢監察機關審查時,主動交代了自己的受賄犯罪事實,法院依法對其作出了從輕判決。法院另查明,桑大弧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共計價值人民幣73.9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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